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8-05 22:34:45
2011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三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三级干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突出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即深化“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和“双百”普法教育活动这两大长效机制。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2、狠抓“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一是继续推动“法律七进”机制完善。要综合运用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平台作用,继续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七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七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法律进学校“五个一”建设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班级有一本青少年法制宣传读本、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9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统一考试活动;参加全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创优评先活动。五是强化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继续实行区委年度目标考核制,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
(二)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
1、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全区要在2011年3月底上半年全面完成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重点做好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健全社区矫正融入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所内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社区管理部门相互街接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壮大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社区矫正试点检查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必要的社区矫正物质技术硬件设施,要加强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的科学性、针对性。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三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三级干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突出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即深化“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和“双百”普法教育活动这两大长效机制。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2、狠抓“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一是继续推动“法律七进”机制完善。要综合运用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平台作用,继续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七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七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法律进学校“五个一”建设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班级有一本青少年法制宣传读本、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9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统一考试活动;参加全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创优评先活动。五是强化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继续实行区委年度目标考核制,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
(二)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
1、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全区要在2011年3月底上半年全面完成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重点做好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健全社区矫正融入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所内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社区管理部门相互街接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壮大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社区矫正试点检查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必要的社区矫正物质技术硬件设施,要加强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的科学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