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任前承诺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将物价局、招商局职能整合划入发展和改革局。按照组织提名,拟任命我继续担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如果能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认真履职,务实勤政。发改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经济综合部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法规性、政策性、业务性较强,我作为主要负责人,一是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按照职能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拖、不推,努力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三是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规划、计划、调节市场物价发挥参谋作用;四是抢抓机遇积极主动与中央政策对接,与国家、省、遵义市对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认真抓好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实施和监督,以项目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率先垂范,清廉为政。发改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批、价格管理等方面有一定权力。在今后的履职中,我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防止部门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接受监督,团结从政。发改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交办事项。坚持工作原则、顾全大局、讲究工作方法、维护团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坚持集体决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不主观、不武断、不独揽。加强交流沟通,关心干部职工,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以上承诺,敬请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