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高层的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才能最终
确定。公司最高层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公司总经理以及三个中心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组成。若是个别专题讨论还可邀请个别专业人员参与;参加人员名单最终由董事长确定。
二、公司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和各中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各部门的经理各岗位的责权划分,各单位的责权划分,由集团总经理主持的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制定,由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四、凡公司较大项目的投资(10万元以上)或商贸活动,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分析后确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公司各中心及部门的机构设置的改变,人员编制和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调整,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总经理签署后执行。下属公司的增设或撤销也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六、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含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晋升或开除、辞退,必须经由用人单位拟定书面申请报告,报高层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如是各中心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还需报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七、年度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或激励方案的兑现等都要经高层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操作程序是:年度员工的工资调整先由行政中心人事部做好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讨论研究,年终奖金分配和激励措施的兑现,总经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作出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和董事签署意见后执行;激励措施的兑现,具体奖励方案必须事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后3天之内由行政中心搜集各种意见;由行政中心经理汇总整理好各种意见,交高层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若意见分歧较大时交董事长最终裁决,裁决后执行。
八、各中心、各部门或下属各单位对外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各单位经营责任目标和经济指标的确定,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九、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