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创安”工作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校园管理暂行规定》和切实落实省教委,公安厅《通告》以及市、县有关校园治安整治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安”成果,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更好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与班级签定《创安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01、实施班级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安全文明班级活动,班级要认真、扎实地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措施,并做好有关安全材料。
02、健全治保组织,加强对创安工作的领导,实行班级安全责任制。
03、负责制定本班安全公约,签定创安工作责任书,真正做到惩罚分明,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04、加强对班级财产、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05、每月应组织学生学习1—2次有关创安文件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学生的增强法制和安全观念。
06、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教育学生不要到校园里易发生危险地方玩耍,做好班级日志记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出现事故或违法行为,应在第一时间报知学校并迅速采取积极防范措施。
07、没有学校通知不得私自在上课时间让学生回家,如科任教师在上课时发现学生缺席应马上查明原因,若查明缺席学生属没请假的应迅速报知班主任和学校行政,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处理,不得迟缓,不得大意,不得隐瞒不报,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08、放学后应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学生回家,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留下的应告知家长,如有必要应通知家长接送,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09、建立安全员节假日护校、常规值班制度,加强校外来防人员的管理。
10、定期开展检查、收缴和管制学生使用刀具活动。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严肃要求学生自行上缴,并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教育,严防学生斗殴事件在校园发生。
11、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法规、纪律、安全、饮食卫生等方面教育,做好“四防”工作,杜绝不良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在校园内外发生,尤其要建立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和问题学生登记册,时常关注,警钟常敲,耐心教育,防患于未然。
12、强化班级管理,不准社会闲散人员入班级滋扰,协同学校清理周边文化环境,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13、督促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尤其要教育学生未到规定年龄不得私自骑自行车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家长同意,并有家长签字的书面保证材料。
14、特别强调学生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或相邀到附近海、潭、水渠、石窟等地方去游泳、戏耍,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每学年签约一次,一份班级存档,一份学校存档。每学年结合《教师工作量化考评办法》,总结表彰评比一次。
甲方:惠安县东坑小学校务会(盖章)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班班主任:______________(签章)
科任:_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