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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企业讲话

发布时间:2024-08-28 08:56:18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研究部署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刚才**同志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就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每年都部署安排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去年国务院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对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和理顺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效果比较明显,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有所改观。
据统计,截至9月底,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监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全县已有**家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的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生产条件有很大改善,绝大部分企业生产的食品,其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从质监部门XX年上半年食品监督抽查的情况看,平均抽查合格率为80%,比XX年同期平均抽检合格率75%有所上升,总体来看,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
(二)我县食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亟待解决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食品加工企业整体质量水平仍然不高。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和家庭式小作坊企业的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偏低。其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差,没有很好的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
二是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的食品小作坊,量大面广,且生产工艺落后,加工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对食品质量安全构成较大威胁,据质监部门的初步统计,全县的40余家熟肉加工作坊,“三证”齐全的不足30%,露天经营现象在各个乡镇均有存在而且非常严重。
三是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质监部门近段时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熟肉制品加工中使用“日落黄”,烧鸡加工中使用“亚硝酸盐”,豆腐及豆腐皮中添加“吊白块”,蒸馒头过程中使用“硫磺”的情况均有发现。
四是新情况带来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转基因、添加剂、激素、植物生长剂等新技术的应用,造成潜在或现实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的还需要各个监管部门长时间的认识和研究。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要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这直接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生存最基本的要求。吃的放心,吃的安心,吃的健康,这就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科学发展观。我们要通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鼓励企业以质取胜,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机制、体制、监管和责任上,实实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是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项有效举措。
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要从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加强监管,但关键还是要从源头抓好。从揭露出来的事件看,许多都是生产加工领域里的黑窝点的问题,是没有真正实施有效源头监管的问题。抓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抓好食品生产加工这个源头。如果让产品流向了市场,再去管,只能事倍功半。集中精力抓源头,认真摸清底子,才能杜绝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彻底扭转产品质量不高、竞争力差以及假冒伪劣问题。食品更要从生产源头抓好,否则其质量、安全、卫生、营养都无从谈起。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工作很多,涵盖面很广,涉及到所有食品种类、所有的食品加工企业、所有的环节。因此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要从生产环节严格把关,加大监管力度,做好源头监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加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摸清底数,健全档案,为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底数清楚,情况明了”是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只有“底数清楚”,才能明确监管的对象;只有“情况明了”,才能实施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因此,要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县的基本情况,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乡镇与普查单位要共同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息档案。普查工作必须要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生产力水平。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企业进行分类,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的名优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其做大做强;对必备生产条件存在差距、质量保证体系未能有效运转、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强整顿和规范,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且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卫生环境恶劣的企业及作坊,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在此基础上,扶持一批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优良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帮助一批规模虽小但有益于社会的企业,使其逐步规范;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的企业,将其淘汰出局;严厉打击一批食品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态势,逐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生产力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回顾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大多是由于小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能否管住管好小企业小作坊,是直接关系到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要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整治。要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以分类处理为原则,以正确引导为手段,以保障安全为目的,努力在小企业小作坊整治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具有不良生产经营记录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小作坊实行重点监管。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坚决取缔城乡周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小作坊;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行为。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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