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段人员考核办法
管段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要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一分,依次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事不请假、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
管段人员上班时要按规定穿公司制服上岗,巡路时要穿反光背心,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分。
工作期间,管段人员不得擅自并岗、串岗、睡岗、脱岗、越界巡路,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上班期间买菜、逛超市)发现一次扣2~6分。
严禁酒后上班,酒后上班按旷工处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应确保自己管辖路段的道路卫生,确保清扫人员每天早上清扫时间(5:30—8:30),中午清扫时间(13:00—15:30);要求每天7:30—18:00由点捡人员进行全天点捡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不能确保的每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发现保洁人员在路边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去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随时准备好备用的保洁员,当自己管辖段有保洁人员辞职时,能及时找到新的保洁员顶上,以免影响道路保洁工作,没有做好准备,影响到道路保洁工作的,每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和保洁人员情况,发现有迟到、早退、旷工的应及时处理,做好每月保洁人员考勤工作,没按要求有做到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早上8:00必须直接到自己管辖路段巡视、检查;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分;中途不得擅自回物业部办公室,下午(冬季时间14:30—17:30,夏季时间15:00—18:00)必须在自己管辖路段巡视、检查,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可以离开自己管辖路段,若被查到擅自回物业部办公室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并且要出现在较明显的位置,若故意躲避在隐蔽的位置,故意让领导无法看到的,经查属实,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是道路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应加强道路巡视,做到早巡视、多检查,第一个掌握道路上的第一首信息情况,在领导之前发现问题并且第一时间处理问题,起到一线管段人员的岗位作用;若自己管辖路段有问题,自己没有发现而被市民投诉或部门领导先发现,(如道路上撒漏泥土、垃圾、石渣、石头、砖头、木头、纸板等或设施损坏如路灯被撞损坏、井盖、雨水箅子损坏或缺失的,路面开挖等等)每次扣1~3分;被公司领导先发现的,每次扣3~6分;被局领导或市领导先发现的,每次扣完当月全部补贴和奖金。
管段人员在上班期间发现道路上的问题,能处理的,故意视而不见不处理,(如道路上洒落有泥土、石渣、石头等,看到了当做没看到),经查属实,每次扣4~6分。
管段人员应在自己管辖路段重要的节点进行留守,如经常有车轮带泥上路的路口要重点留守或安排保洁人员轮流留守,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2分。
zz任务期间,管段人员应按领导要求把zz任务信息或会议内容及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保洁员,未及时传达的,每次扣2~6分。共2页,当前第1页12
zz任务期间,管段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上班,确保zz任务的顺利完成,zz任务期间管段人员联系不上的,每次扣6~10分,故意不参加zz任务的,情节严重的,报公司领导班子严肃处理。
管辖路段出现问题(一般事件)接电话起10分钟未到达现场处理的,每次扣1~3分;(较大事件)管段人员接电话起10分钟未到达现场处理的,每次扣3~6分;重大事件10分钟未到达现场的,每次扣6~10分;情节严重的并报公司领导班子严肃处理。
管段人员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若在工作不到位,
管段人员能做好当月工作记录
管段人员工作出色,受到公司领导、局领导或市级领导表扬的,每次加10分。
管段人员受到群众或社会各界表扬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架10分。
管段人员为公司争光取得荣誉的,每次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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