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8-24 02:03:38
审计处:
为了表示对贵处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职大审通字[xxxx]xx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谨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均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提供的审计年度内各类资料,均能做到真实、完整,且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皆已入帐,无账外账及“小金库”行为;
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无偷漏税问题,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所领取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计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无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我们的责任;
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或分类的情况,无违纪违法舞弊的现象;
无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应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资料;
本人无经济违纪及其他问题;
对以上承诺内容中未能得到保证的部分均已做了说明,审计机构可以此承诺为依据,对承诺内容充分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