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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02 23:19:3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层次,在公正、透明的原则下,建立灵活、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录用规定

  1、管辖

  学校教师、职员(含临时工)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入手续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严肃认真、宁缺毋滥。

  3、部门申报程序

  各部门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需到行政办公室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分别签字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招聘事宜。

  4、招聘程序

  教师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教师招聘工作组,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以学校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

  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的基本资料,对应聘人员的从教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教师,集中进行教学业务能力测试。(试卷由用人部门提供)。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按1:3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到低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试讲时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需求人数的3倍的,可以根据情况暂停招聘;如急需使用人员时可继续进行,但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不得低于需求人员的2倍。

  邀请校级领导、教导主任、学部部长、副部长、学术委员组成试讲评审团,进行听课并无记名投票。评审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

  办公室负责整理投票结果,并根据得票情况,当场确定并公布预备录用人选。试讲人员得票低于70%的,不予录用。

  教师招聘工作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员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牵头组成职员招聘工作组,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以学校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

  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的基本资料,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中对职员基本素质的共性要求,筛选出符合用人部门要求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不得低于需求人数的2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视人员名单。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面试时间。

  邀请校级领导、科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审团,进行面试并无记名投票。评审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

  办公室负责整理投票结果,并根据得票情况,当场确定并公布预备录用人选。面试人员得票低于70%的,不予录用。

  职员招聘工作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复核

  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办公室、纪检委联合组成录用人员资格复核小组(必要时须进行外调),对招录人员的zz背景、个人经历、学历等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合格者,准许正式录用;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有刑事违法记录;

  2)应聘时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失实;

  3)近五年内,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治安处罚。

  录用人员资格复核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6、试用

  复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办公室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范围包括业务能力、师德师品、个人综合素质等。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解聘、辞退规定

  1、管辖

  教师、职员解聘、辞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共2页,当前第1页12

  2、解聘、辞退程序

  教师解聘、辞退规定

  各教学部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出现师德师品等其他严重影响教学及学校声誉的情节,建议解聘、辞退的,由学部负责人或该学部5名以上教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行政办公室负责组成解聘辞退教师考核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校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

  2)在教导处组织考核的连续两个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评教评学活动共8项指标中,有5项指标排在本学部后1/3;或在一个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评教评学活动共4个指标中,有3项指标排在本部后1/3的;

  3)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5次以上;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2次以上;

  5)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或一学年中,违反校规校纪3次以上;

  6)其他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教师解聘、辞退考察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员解聘、辞退规定

  各科室职员不能胜任部门工作,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问题,建议解聘、辞退的,由科室负责人或该科室1/5以上职员向办公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办公室负责组成职员解聘、辞退考核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1)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或在一学年中,违反校规校纪3次以上;

  3)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3次以上;

  4)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职员解聘、辞退考察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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