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社会评议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9 18:39:47
接纪委、县监察局反馈的XX年度社会评价工作中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在认真分析总结XX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查找不足,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有针对性的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标本兼冶、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林业管理政务环境。
二、整改目标
围绕“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纪律,加强执法监管,改进服务水平”的目标,明确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进行整改,认真解决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保障有力的林业干部职工队伍,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适时公开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
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明确宣传重点。立足群众普遍关注的事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制定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方案,把广泛宣传林权改革、林木采伐、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产业发展等作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的重点,向群众切实讲清木材采伐程序、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渠道以及发展林产业的优惠政策等,做林业政策法规的明白人。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横幅、标语、传单等形式不间断的宣传林业政策和工作动态,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和掌握国家林业政策,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拓宽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和村组护林员密切接近群众的优势,把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打造成宣传林业政策法规的主阵地,并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力度,把护林员武装成林业政策的宣传员。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力争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进一步公开办事流程。我局XX年已将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审核审批项目整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至目前共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项目1XX余件,办结率100%。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照片、岗位职责、公开承诺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XX年,在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60余条,并将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林木采伐审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木材运输等10余个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在网上公开。下步,我局将服务项目和办理流程上电视、上墙公示,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为宗旨,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热情、规范的服务。
责任领导:歹文庆吴永生唐绍鸿
责任单位:局属各股、室、站、所,县森林公安局
整改时限:长期
(二)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基层解决乱砍乱伐、毁林开荒和非法运输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夯实基层,加强阵地防控。坚持“重心下移、人力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优化人力布局,将大部分执法人员,特别是将森林警察落实到一线岗位,将防控维稳力量推到林区最前沿,使林区治安由突击行动变为常态管理,保林区治安可防、可控、可治。
2、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突出什么案件重点打击什么案件”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针对林改后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态,突出打击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收购林木,破坏国有、集体和生态公益林,非法毁坏、侵占林地,破坏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3页,当前第1页123
3、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大要案件。牢固树立“破案才是硬道理”的理念,集中警力,重点查处典型的、影响面大的林业案件以及群众关心的大要案件,同时采取公开曝光等形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力争“处罚一件、震慑一片”。
责任领导:吴永生杨家刚
责任单位:林政法制股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林公安局
整改时限:长期
(三)进一步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和林业指标的管理和分配工作,搞活农民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
1、规范林权证发放管理。将林权证的发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科学管理,加大督办力度,促进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作。XX年10月以来,我局抽调精兵强将分4组分赴各个乡镇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合格一个村委会验收一个,确保林权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目前,8个乡镇的主体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林权证发证率达93%。下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林业站按《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换)发林权证操作办法》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对整改中发现问题的林权证予以注销,整改完善后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规范林改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合法,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
2、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科学合理分配采伐指标。一是林木采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凭证采伐、伐区作业设计、采伐公示、伐区拨交、伐区验收和凭证运输制度;严格执行木材生产计划,严禁超计划采伐。二是在采伐指标的分配上,优先满足中幼龄林抚育和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所需采伐指标;重点安排家庭成员就医困难、子女就学困难等群众的采伐指标;重点安排病虫害等灾害林木的清理及木材深加工龙头企业的采伐指标。并将采伐指标分配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乡镇林业站和村委会(村小组)所设的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组织作业设计后方可采伐。
责任领导:歹文庆
责任单位:林改办资源站
整改时限:长期
(四)加大林权制度改革中引发各类纠纷的调处力度。
整改措施:
1、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纠纷调处。主动协调司法、信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进一步摸清山林纠纷隐患、分析总结林权纠纷特点和调处经验,有效推动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向纵深推进。
2、按照“正确方针”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的原则,对每一起矛盾纠纷,均本着“隐患早摸排、早处理、早排除”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户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之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之间的纠纷不出县”。
责任领导:吴永生
责任单位:调处办
整改时限:长期
(五)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切实维护师宗生态安全,为打造“绿色、生态、文明”师宗作贡献。
整改措施:
1、严格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在全县扎实开展代号为“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714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13人。下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法制林业、惠民林业、科技林业、和谐林业”和林区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涉林案件,切实维护好全县生态安全。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业执法行政行为,确保文明、公平、公正执法。共3页,当前第2页12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标本兼冶、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林业管理政务环境。
二、整改目标
围绕“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纪律,加强执法监管,改进服务水平”的目标,明确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进行整改,认真解决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保障有力的林业干部职工队伍,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适时公开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
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明确宣传重点。立足群众普遍关注的事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制定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方案,把广泛宣传林权改革、林木采伐、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产业发展等作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的重点,向群众切实讲清木材采伐程序、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渠道以及发展林产业的优惠政策等,做林业政策法规的明白人。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横幅、标语、传单等形式不间断的宣传林业政策和工作动态,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和掌握国家林业政策,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拓宽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和村组护林员密切接近群众的优势,把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打造成宣传林业政策法规的主阵地,并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力度,把护林员武装成林业政策的宣传员。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力争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进一步公开办事流程。我局XX年已将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审核审批项目整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至目前共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项目1XX余件,办结率100%。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照片、岗位职责、公开承诺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XX年,在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60余条,并将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林木采伐审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木材运输等10余个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在网上公开。下步,我局将服务项目和办理流程上电视、上墙公示,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为宗旨,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热情、规范的服务。
责任领导:歹文庆吴永生唐绍鸿
责任单位:局属各股、室、站、所,县森林公安局
整改时限:长期
(二)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基层解决乱砍乱伐、毁林开荒和非法运输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夯实基层,加强阵地防控。坚持“重心下移、人力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优化人力布局,将大部分执法人员,特别是将森林警察落实到一线岗位,将防控维稳力量推到林区最前沿,使林区治安由突击行动变为常态管理,保林区治安可防、可控、可治。
2、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突出什么案件重点打击什么案件”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针对林改后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态,突出打击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收购林木,破坏国有、集体和生态公益林,非法毁坏、侵占林地,破坏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3页,当前第1页123
3、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大要案件。牢固树立“破案才是硬道理”的理念,集中警力,重点查处典型的、影响面大的林业案件以及群众关心的大要案件,同时采取公开曝光等形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力争“处罚一件、震慑一片”。
责任领导:吴永生杨家刚
责任单位:林政法制股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林公安局
整改时限:长期
(三)进一步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和林业指标的管理和分配工作,搞活农民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
1、规范林权证发放管理。将林权证的发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科学管理,加大督办力度,促进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作。XX年10月以来,我局抽调精兵强将分4组分赴各个乡镇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合格一个村委会验收一个,确保林权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目前,8个乡镇的主体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林权证发证率达93%。下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林业站按《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换)发林权证操作办法》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对整改中发现问题的林权证予以注销,整改完善后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进一步规范林改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合法,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
2、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科学合理分配采伐指标。一是林木采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凭证采伐、伐区作业设计、采伐公示、伐区拨交、伐区验收和凭证运输制度;严格执行木材生产计划,严禁超计划采伐。二是在采伐指标的分配上,优先满足中幼龄林抚育和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所需采伐指标;重点安排家庭成员就医困难、子女就学困难等群众的采伐指标;重点安排病虫害等灾害林木的清理及木材深加工龙头企业的采伐指标。并将采伐指标分配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乡镇林业站和村委会(村小组)所设的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组织作业设计后方可采伐。
责任领导:歹文庆
责任单位:林改办资源站
整改时限:长期
(四)加大林权制度改革中引发各类纠纷的调处力度。
整改措施:
1、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纠纷调处。主动协调司法、信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进一步摸清山林纠纷隐患、分析总结林权纠纷特点和调处经验,有效推动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向纵深推进。
2、按照“正确方针”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的原则,对每一起矛盾纠纷,均本着“隐患早摸排、早处理、早排除”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户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之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之间的纠纷不出县”。
责任领导:吴永生
责任单位:调处办
整改时限:长期
(五)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切实维护师宗生态安全,为打造“绿色、生态、文明”师宗作贡献。
整改措施:
1、严格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在全县扎实开展代号为“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714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13人。下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法制林业、惠民林业、科技林业、和谐林业”和林区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涉林案件,切实维护好全县生态安全。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林业执法行政行为,确保文明、公平、公正执法。共3页,当前第2页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