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5年工作重点
XX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的目标。
一、推进城乡充分就业
(一)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化“大创业”“大就业”格局,加大就业促进力度,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扎实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各项考核指标。采取更加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面完成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全域xx统一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xx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深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和促进产业发展规模用工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就业。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推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劳务精品战略,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系列就业援助计划和就业巡回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四)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深入实施“五大创业工程”,继续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迎检工作,努力形成xx创业文化。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创业。
(五)大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培训券普惠制度和系列特别就业培训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增强城乡劳动者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率。充分发挥“1 10”技师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为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承办“第四届中国•xx就业与创业促进会”。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六)全力做好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富士康、仁宝、纬创等省、市重大招商项目人力资源招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完善政策促进、市场配置、统筹协调三项机制,实施校企合作、区域合作、回引工程、招募宣传四项行动计划,分解下达专项目标任务,形成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为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七)全面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实名制,加强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和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效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继续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全年参保人数分别不低于420万人、430万人、220万人、210万人、3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参保人数不低于240万人。加大成府发〔XX〕31号文件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好XX年4月11日以后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九)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办法。贯彻落实成委发〔XX〕23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进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保险关系转接机制,确保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为全市104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十)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逐步扩大谈判范围,促进医疗费用降低。探索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机制,争取6月实施。总结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试点运行情况,出台实施《xx市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实现课题目标并力争通过人社部结题评审。以按病种付费为突破口,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改革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方式,逐步实现由清单逐笔审核向抽查审核、事中审核、全貌审核转变,降低医保经办成本,提高医疗费用控制质量。
(十一)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加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城镇登记失业率与社会调查失业率“双轨”分析报告制度。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充规定,扩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生育医疗费支付方式。深化国家级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程序,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深入落实市政府165号令,加大查处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力度,兑现举报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制度。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基金巡查和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效能。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