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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攻坚月”水环境整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5:00:06
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和“5·12”汶川大地震三周年纪念日,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对城乡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精密部署。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积极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督查,全面抓好水环境整治相关工作。通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攻坚月”的努力,德阳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在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示范市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巩固落实,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水环境更加宜人,人水更加和谐。现将我市“攻坚月”水环境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接到省、市相关要求后,我局立即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并对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进入深入剖析,并对攻坚月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
攻坚月水环境整治工作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关于“环境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攻坚破难,一抓到底”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四无”:河渠水面无垃圾漂浮、城乡河道无污泥堆积、堤岸范围无三乱、河道畅通无障碍,河渠环境明显好转。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引流冲污、工程整治等多种手段,重点是“三清一整治”:清垃圾、清淤泥、清障碍、整治河渠,对河渠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四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保障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攻坚月水环境整治工作机构和责任继续沿用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的机构和责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村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河管处、水电处各司其职。水保办(乡村水环境治理办)主要负责与省水利厅及市治理办衔接、协调;河道管理处负责全市河道整治督查和市本级河道的整治工作;水电处负责全市渠道整治具体落实、监督检查。在攻坚月活动开始后,各县(市、区)水务局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各自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攻坚月活动的圆满完成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攻坚月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良好氛围,市、县两级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抓好宣传工作,市、县两级水务部门除通过职工大会、局务会、工作总结、科室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以外,还通过在媒体设置宣传专栏,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和编发治理工作简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市水务局相关责任科室按照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加强相关责任区域水环境整治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按时报送省水利厅、市治理办、市乡村组治理办、市目督办。从水环境整治督查情况来看,水环境整治情况总体良好,全市共投入人力27683人次,投入机具3687台次,清理江河湖库垃圾吨,清理水面漂浮物吨,清除淤泥1693吨,清理江、河、渠2117公里,整治非法采沙110处,整治入河排污口58个,沿河绿化美化101200平方米,印发宣传资料40700份,制作广告宣传标语340条,投入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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