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07-05 16:58:46
xx学校保密委员会作为甲方,学校的涉密人员作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履行如下保密协议:
甲方:
1.对乙方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确定其承担xx项目的资格;
4.监督保密津贴发放制度;
5.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奖励;
6.对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据《xxxx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7.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此项为重点考试内容)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xxx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2.接受xx组织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3.对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留泄密隐患,在未解密之前,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调离涉密岗位要按规定实行脱密期,脱密期满后仍需继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
5.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xx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接受处理。
6.本协议终止后,依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本协议因乙方脱离岗位或涉密项目而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保密委员会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本人一份)
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