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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乍洋乡森林防火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4-08-26 01:45:18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一、基本乡情简介
    乍洋乡地处柘荣县东部,104国道横穿中部,与浙江省泰顺县相毗邻,与福鼎市管阳镇、潘溪镇相接壤。全乡下辖13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2033户,8773人;全乡地域面积平方公里,林业面积100744亩,其中毛竹面积6934亩。XX至今,全乡共发生13起森林失火案件(其中XX年3起、XX年8起、XX年2起),造成森林受害面积620亩,损失林木蓄积量675立方米,损失林木价值202500元。
    二、森林火灾成因探究
    通过对这13件失火案件的审查分析以及到发案现场调查后发现,森林失火的主要原因是:
    ⑴森林防火法律意识淡保我乡地处偏远山区,群众大多世代为农,经济较不发达。群众对农事活动用火根本没有报批的概念,更不知道野外用火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否则违法。我乡林地多,森林覆盖率高,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凡烧荒、烧灰、积肥、烧牧尝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严禁在山边林缘烧田草、烧山皮、烧藤粉……上坟烧纸、迷信用火”。野外用火未经审批,火灾隐患不断。
    ⑵农民森林防火意识差,生产用火操作不规范。村民思想麻痹又过于自信,往往为了图省事,将应劈或锄的杂草等堆积焚烧,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点火,若遇炎热干燥、风力较大的天气,火借风势很容易从田边迅速蔓延到山上,致使森林火灾频发。
    ⑶造成森林失火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林区农业用地多在山林边缘,林地周围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多,一有持续高温天气,植被就会变得干燥易燃;加上我乡是农业大乡,开春至冬季,农村农事活动几乎不断,生产性用火根本无法遏制;火警发生后,村民们对扑火消极应对,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且近年来我乡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增多,发生火警时召集不到足够人员扑火,致使火灾一旦发生损失都会比较大。
    ⑷对护林防火宣传、管理、巡查、督促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有些群众根本没有防火意识,干农活用火觉得很自然,考虑后果的较少,由于是单人行动,远离村庄,发生火灾时呼应不便,又无扑火的常识,使火势无法控制造成森林被烧毁。
    ⑸乡镇财政紧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种防火措施上投入不足,缺乏财源设置防火带,无法有效控制森林火灾,遇上大的火灾更没办法扑救。
    三、对策与措施
    ⑴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把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宣传声势要大,教育面要广,要达到护林防火,人人尽责的实效。各村要把森林防火的规定写进村规民约中去,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管好用火源头,坚决禁止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患未然,以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还要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设立森林防火举报电话,严格奖惩制度。特别是要注意搞好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和重点人的宣传教育。共2页,当前第1页12
    ⑵充分发挥森林防火队的作用。组建群众扑火队,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扑火技能,从扑大火的实战出发,突出“小火大兵团作战”的指导原则,修改完善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从春防一开始就要实行对每天及特殊时间段的火险天气发布并实行等级待命制度,以实现扑火快速反应。
    ⑶县里要加强公、检、法密切配合,做到发现一起失火案件查处一起,森林公安对失火案件要快侦、快结;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对重、特大森林失火案件要提前介入;法院要快审、快判,及时有效地打击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对群众随意生产用火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⑷增加投入,添置扑火设备,增强对火灾的扑救能力;靠近林缘地带,要开设出一百米到二百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尽量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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