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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工作室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8 12:42:39

         幼教工作室规章制度

    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七项工作制度:

  例会制度:

     工作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包括)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讨论本学期计划,确定成员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教育科研课题及送教或专题讲座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每学期其中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学习制度:

   一要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要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利用工作平台交流学习心得

   二要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在每学期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按需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

   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成员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读书 笔记。

  研讨制度:

  1、工作室成员定期在本园开展研讨,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

  2、指导帮扶青年教师2—3名,每学期园内听课评课不少于8节。

  3、工作室建立“每学期一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月集体研究一次。

  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主持人审核工作室成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等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有研究成果。工作室建立定期主题研讨制度。由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

  3.工作室网站、成员博客及档案资料要及时更新,建立工作群、开通评论、留言服务,公布成员电子邮箱等方式,确保交流效果。工作室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考核制度:

  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和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专人管理。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能以电子存档的不使用纸质),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奖惩制度:

  1、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每年通过考核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由教育局发证、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2、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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