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一、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做好我市XX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XX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努力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进程。作为采购办主任,我和市采购办的同志们一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立足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XX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年初,我代表采购办与财政局签订了XX年绩效目标责任书,将落实《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复式预算管理制度作为XX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XX年,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继续加强与局相关职能部门、科室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市XX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二)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XX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xxx期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改革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作为优先采购项目编入预算项目,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节能产品的预算;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性;四是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评审中,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五是加强监管,保证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下半年,在XX-XX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和耗材定点招标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性功能,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范围,在原有范围内增加了计算机外设、led显示屏、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和定点的实用性。通过扩大范围,扶持自主创新和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产品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充分体现了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通过招标,共有161种产品列入XX-XX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其中,有48种列入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强制或优先采购产品。
(三)制订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订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规程》本着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起草,充分考虑政府采购代理流程的合法性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便利性,分别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等事项一一细化,对每一个操作步骤都限定了明确的时间期限,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代理工作操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大大减少了采购代理机构的拖沓随意行为,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规程》弥补了我市代理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四)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度,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
XX年,我们制定了预算单位月例会制度,增强对采购行为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从三月份开始,每月选择十多家预算单位请到采购办来,畅所欲言,听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解惑答疑,解决在政府采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经召开座谈会8次,参加单位近100家。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方动态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适时开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XX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焦作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实施办法》,拟筹建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库,对象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随机方式动态抽取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现场监督,变单方的专业监督为多方动态监督。扩大了政府采购监督层面,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借XX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建四个重点检查工作组,深入预算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XX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内容和范围、组织与实施、检查重点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信息,研究制订工作决策。四是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编印专项检查工作专报,及时总结推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单位计123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的363家,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程序,采购代理机构“阳光”操作,供应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形成财政、监察、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幕后交易、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广泛地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提高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认识;能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从而进一步实现促进采购人获得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在更加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资金管理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发现、梳理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奠定基础。共4页,当前第2页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