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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讨厌的四种求职信

发布时间:2024-08-21 06:05:42

   一、为对方规定义务的求职信。如“本人谨以最诚挚的心情,应聘贵公司的会计师一职,盼望得到贵公司的尊重、考虑和录用”。这种写法,事实上是在强迫对方,因为这句话实际含义是:“你如果不录用我,就是对我不信任。所以,你必须录用我,才能体现你的信任。”

   二、用以上压下的口气写的求职信。比如“贵公司的××总经理先生要我直接写信给您”;或者“××部长很关心我的求职问题,特让我写信给您,请多关照。”这种求职信,让收信人看后很反感。因为他认为“既然总经理(或部长)都有意了,你还写信给我干什么,真是多此一举”,或者他认为“这还了得,你最好去当总经理(或部长)的助理好了,我这里庙小,盛不下你这位有后台的大仙”。然后把信撕成碎片,一扔了事。日后如果总经理(或部长)问起,他会回答“根本没有收到过他的来信呀!会不会丢失了?”

   三、“吊起来卖”式的求职信。如“现已有多家公司欲聘我了,所以请贵公司从速答复。”这实际上是在威胁人家,是在用别的单位来压他,好象是在说“我可是一位人才哟,他们都抢着要聘我,你不聘我,就是不爱才、不识才、不用才。”所以,往往会激怒对方,导致求职失败。

   四、为对方限定时间的求职信。如“本人于×月×日要赴外地出差,敬请贵经理务必于×月×日前复信为盼。”这种写法,虽表面上看相当客气,可实际上是在限定对方时间,好象在给对方“下命令”,容易使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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