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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27 17:17:01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在创新中寻求发展,不仅经受住了自然灾害和经济下滑对就业社保的严峻考验,而且始终牢牢抓住城乡统筹这个关键,创新探索,破解难题,推动了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部市《备忘录》为标志,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纵深发展。去年6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市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改革备忘录》,对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相继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签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创新实践研究基地框架协议》和《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研究课题合作协议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及时编制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五年改革发展纲要》,并按照《发展纲要》的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以“国际接轨,国内先进;最大程度便民,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为目标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课题研究。

      (二)以城乡比较充分就业为目标,继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年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市”的总目标。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4050”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再就业培训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稳定就业的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启动了南充、眉山远程见工系统,并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签订了劳动保障合作协议,“·广州”远程见工系统也于今年1月启动。三是开展了“惠民行动”、“中国·创业与就业促进会”、“关注民生、探讨就业内涵、统筹城乡就业”的就业研讨会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搭建了更加方便的自主择业、创业就业平台。四是通过自主创业培训、发放小额贷款及项目支持、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五是始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作为推进“三个集中”的关键环节,从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基础台账、实名制动态管理等方面强化就业督查,切实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问题。去年11月,市就业督察专员办对全市3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暗访抽查,总体就业率达%。六是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投入10亿余元、招生总规模达2万余人的“9 1”技师学院基本建成,技师学院总院的机构已获批准,9个分院全部于去年9月如期开学,已招新生8635人。七是强化就业督查,通过采取查找问题的差距式管理、交叉检查、循环抽查等方式,全面促进了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落实,全市一、二圈层保持比较充分就业,三圈层除都江堰因地震造成严重破坏外,其他均达到比较充分就业目标。

      (三)以完善政策为抓手,推动统筹城乡社保扩面对接。全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为“人人享有社保”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XX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万人,新增参保人数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4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万人,新增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万人,新增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新增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新增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5%;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达到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2%;农民工综合保险达到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全市非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一是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市政府143号令)、《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152号令),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注入农民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广大农民的持续参保缴费,有效破解了农民持续缴费能力弱、农民养老保险扩面难的难题。三是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府发[XX]22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列入中组部XX年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选题计划,将制作专题教材面向全国农村48万个终端基层站点播放。四是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对接办法,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五是调整完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政策,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新增失业补贴待遇项目,实现了“一项缴费,六项待遇”。同时,调整了综合保险住院医疗报销政策,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协助市建委发放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及农民工权益工资卡万张,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社保稽核、基金巡查和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以统一政策为平台,完善统筹城乡医保体系。紧紧围绕市级统筹、全域结算,调整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加强筹资工作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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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药店的管理。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农业人口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一是出台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154号令),扩大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多方面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二是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155号令),全国率先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标志着我市已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三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已形成初步方案,通过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管理办法四统一,实现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一卡通”、医疗报销全域结算。四是加快医保经办机构建设,全市20个区(市)县均成立了医保局,为市级统筹、全域结算提供了组织保障。五是制定了《工伤人员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全市近5000名“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五)以贯彻“三法”为契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开展了“三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劳动合同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52次,印发《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50万份,组织6期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劳动合同法》培训;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形式,对330户企业、330名劳动者进行了抽样调查,形成了详实的调研分析报告。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立法工作任务;清理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161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0项,经市政府审定并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31项,下放和调整为监管、服务事项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全市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被复议案件233件、行政应诉案件共135件;共受理工伤认定、提前退休等行政审批事项13966件,办结13542件,限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过主动监察、日常巡察、专项监察等方式,主动监察18870户、年检39163户用人单位,纠正了4515件违法违规行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亿元,涉及劳动者万人,对327户违规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万元;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标准建设,全市建立791个网格,其中一级网格(乡镇、街道)298个、二级网格(村、社区)493个,完善用工信息数据库,纳入网格管理的用人单位10万户,涉及劳动者240多万人。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615件,同比增加了2418件,增长%;共处理结案6291件,结案率为%;市仲裁院于11月28日正式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五是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4%;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狠抓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职工维权力度,确保了我市区域劳动关系基本稳定。武侯区被命名为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武候工业园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全市9个园区被评为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商务)园区、19个园区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六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尤其是抗震救灾、奥运会、创文明城市迎检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加强隐患排查,认真接访,积极调处,化解矛盾,全年共接访17047人次,处理来信1640件,办结率98%。为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做出贡献。

      (六)以能力建设为突破,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新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以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重点发言、实地调研、课题探讨等学习方式,有效地将学习型党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实施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基层“十百千工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问题,同时,也为健全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社保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增添了服务大厅总服务台、电子满意度测评按钮、预约服务、聘请行风监督员等九项措施,不断提高规范化服务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水平。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启动了二版社保经办系统上线运行,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网上结算,综合保险实现网上经办,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公文处理无纸化办公快速推进,全市劳动保障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五是积极推行经办业务下沉,新津、高新、武侯、温江等区(市)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下移试点工作。六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316个街道(乡镇)、1123个社区已建立劳动保障所316个、劳动保障工作站1123个,配备工作人员3874人;全市四级劳动力市场信息1521个网络点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和网络互联,覆盖面达100%。七是加强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宣传和调研工作,中央和省市媒体宣传报道全市劳动保障工作180余篇(次)。

      (七)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灾后就业社保政策。“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不畏艰险,顽强拚搏,积极应对,超常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都江堰、彭州、崇州、邛崃、大邑等劳动保障局8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市就业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一是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地震发生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建立抗震救灾指挥工作机制,争分夺秒地开展抢救基础数据、转移设施设备、恢复业务经办等工作;都江堰等重灾区劳动保障部门不等不靠,迅速新辟工作场地,集中力量、采取措施,全面开展灾情收集上报、就业援助、失业救助、社保待遇发放、工伤认定鉴定等工作;其他区(市)县通过筹集岗位以及人力物力的支持,积极开展对口援助。二是紧急开展就业援助。实施了就业登记、巡回招聘、代薪培训、“就业夜话”、e-syb紧急创业培训等多项超常之举,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三是全面落实灾后就业社保政策。加强特殊政策宣传,及时支付伤亡人员社保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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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截止年底,全市发放“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万份,筹集就业岗位万个,万名城乡受灾群众实现本地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万户,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失业救助政策资金共计9389万元,预先失业登记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142万元,代缴医保费万人次1250万元,发放岗位、社保、培训、职介等补贴50余万人次亿元,发放创业补助312人万元,开展定向培训万人,审核缓缴社保费137家企业万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55家企业万元,拨付遇难参保人员社保待遇658人万元。四是及时编制灾后重建规划。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4个重灾区的县级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技师学院四项建设,被列入国家灾后重建规划,投资总规划亿元。

      (八)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做好稳定就业和社保工作。一是建立就业预警机制。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设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及时掌握、全面统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周报制度。二是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府发〔XX〕68号),通过“扩面、降费率、展期、保生活、强培训”等措施,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亿元,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全市就业形势。三是实施对困难企业帮扶计划、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就业援助计划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尤其是我市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向“三类人群”发放就业培训券的举措属全国首创。此举将惠及15万城乡劳动者,总计培训补贴达7500万元。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精心指导,离不开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5·12”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城乡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二是就业社保制度尚未完实现全城乡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尚未形成城乡统一,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推进较慢,城乡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长效机制亟需建立;三是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没有完全体现城乡统筹,农村居民没有完全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和社保服务,运行机制、保障措施没有全面体现最大程度地便民、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的瓶颈,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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