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位置:首页 > 范文 > 文秘知识

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22 16:59:06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8.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

  8、学生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学生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共2页,当前第1页 12

  五、退宿制度

  1.毕业生接到派遣通知后,按规定接受宿舍管理人员对所在寝室的家具物品进行验收。如有人为造成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2.办完退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者,由所在系开据证明,公寓中心同意可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不准住宿。

  3.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如发现原寝室设施被破坏,则扣留当事人档案,令其返校接受处理,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4.在校生不得私自入住毕业生腾空的房间,有撬门进入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规范

  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活动;

  3.留宿异性或未经学生公寓中心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4.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录像制品等行为;

  5.设床帷、乱钉物架及熄灯后点蜡烛进行娱乐活动的行为;

  6.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7.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传呼器等行为;

  8.大音量开放收录机、大声唱歌、跳舞、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9.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等其它行为;

  10. 私开电闸以及偷换保险丝,偷水偷电等行为。

  七、奖惩办法

  各有关单位和公寓中心定期组织对宿舍检查评比,对连获“文明宿舍”、“卫生先进”流动红旗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对拒不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报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共2页,当前第2页12

范文相关阅读

范文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