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10 12:34:26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初级: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中级: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高级: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2、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