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动员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这项工作是全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下面我就具体工作部署讲三点意见,概括讲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五个关键。
一、围绕一个目标,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
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选出一个zz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的村委会班子,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目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为了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区委常委会的决定,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XX年4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5月下旬)。这一阶段,各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选举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按照区委要求,完善工作方案。三是建立督查巡视制度,明确各级包村责任。四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逐村制定工作预案。五是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六是广泛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瀛海镇是我区本次换届选举的试点,各项工作已先行开展。从整体看,进展比较顺利,已经按照程序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完成了选民登记,正在做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应该说,该镇的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各项措施也比较到位,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不少好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7月底)。这个阶段是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各镇原则上应于5月24日-5月31日之间完成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选民名单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12日、13日,6月19日、20日前公布选民榜。三是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具体职位、职数以及候选人条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投票日,各村应于6月27日、28日前,7月4日、5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四是组织投票选举。我区确定7月3日、4日和10日、11日为全区投票日。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投票日期。五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7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六是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时间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要求确定的,一环紧扣一环。为统一进度,便于区选举办集中指导,请各镇不要擅自变更。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及时同区选举办沟通、协商后决定。
(三)总结验收培训阶段(8月初–8月底)。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认真做好新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二、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严格依法办事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机结合
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前提,加强党的领导是保证。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两个重点,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严格依法办事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机结合。共5页,当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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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这一点,各镇一定要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工作规程》这“两法一规程”的要求,坚持普遍原则、公平原则、直接原则、差额原则、秘密原则、公开原则,通过做到五个依法,保证村民五权。
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要依法,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进行。对于个别村党支部工作软弱,班子不齐不力的,镇党委要给予重点帮助和具体指导,确保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顺利开展。推选时,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力争把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组织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结构要合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参加。提倡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党支部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领导。
二是选民登记要依法,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界定选民范围要严格按照“两法一规程”的要求,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二是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现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工作的人员;三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其他人员。镇下派干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参加所在村的选举。需要强调的是,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其他人员参选时,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规定办理。各镇要对选民登记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出分析,按照选民界定的原则,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广大村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民登记结束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已经确认资格的选民,颁发选民证。要提前通知外出选民参加选举,确实不能回村的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无法取得联系的村民,可不列入选民名单,不计入本届选举的选民总数。
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要依法,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以便让选民了解和掌握。为引导广大选民行使好民主权利,确保选出一个素质高、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班子,区委在《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中提出“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处刑罚、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不宜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各镇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文件精神,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条件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定。但必须合乎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结合实际,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后才能执行。由村里对候选人条件做出具体规定的,各镇必须严格把关。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直接提名,并按照所得提名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四是投票选举要依法,保证村民的投票权。要坚持“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两个过半”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投票选举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前,要制定计票办法、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印制选票、制作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准备投票用品、布置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选举时,必须设立中心投票会场,特殊情况可另设分会场,并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投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公告。当选村委会成员由镇政府颁发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