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以保民生为目标,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一)减灾、防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增强。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XX年全市共投资2200万元帮助2466户无房户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加大了救灾救济资金管理力度,出台了专门
文件,对救灾资金全部实现了“一卡通”发放。此外,在“”汶川大地震灾难发生一周年暨第一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市减灾委联合有关部门在沙隆达广场举行了“防灾减灾、荆州行动”大型公益活动。
(二)城乡低保和补助水平提高。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城市低保标准由180元/月提高到225元/月,人均月补助水平由去年底的117元/ 月提高到14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920元/年提高到1080元/年,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底的45元/月提高到50元/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万户146301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开通低保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和政策咨询。松滋、江陵等地狠抓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建设,农村低保村级常年公示率100%,规范化公示率达80%以上。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大。进一步完善了“六位一体”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取消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制,降低起付线,简化程序,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提高了医疗救助可及和可得程度。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市优抚医院通过建立精神疾病社区防治网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用药治疗和住院治疗。荆州区加强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重点优抚对象和边缘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使全区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四)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提高。今年我们调整了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建立了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农村五保和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通过制度建设和农村福利院院长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福利院管理。
(五)慈善救助工作效果良好。健全完善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开展了“慈善一日捐”为主题的慈善募捐月活动。投入100多万元资助贫困中学生、大学生孤儿;投入10万元为10名白血病患儿提供医疗救助;投入90万元开展阳光助学行动。
二、以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基础,复退军人维稳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共有优抚对象256402人,全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全部发放到位,通过转移支付,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16万元;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107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7万元;全市共投入“关爱行动”帮扶资金485万元,共帮扶特困优抚对象6115人。另外,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发放救助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了部分特困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出台了《荆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使全市近万名重点优抚对象有了稳定的就医渠道。
(二)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妥推进。通过积极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全力化解安置矛盾,着力强化技能培训,拓宽了退役士兵的安置渠道。全市自谋职业人数占符合安置人数的80%以上。
(三)复退军人维稳工作成效显著。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制,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并采取了“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军休政策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和医疗保障得到全部落实;坚持以“六个老有”和创建“双和谐”为目标,军休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军休所以“创新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军休”为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由常规服务变为创新服务。
[page]三、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基层民主zz建设进一步深化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XX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投入资金990万元,使市中心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全部达到300㎡的标准。我们采取消号管理办法,一批社区建设项目得到启动或完成。今年来,沙市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殊荣;松滋市新江口镇林园社区被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二)村务公开民主自治建设扎实推进。上半年,我们在石首市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现场会议,总结并推广了石首市“村民点题、干部答题”的经验,并根据中省统一部署,开展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在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典型引路,建设样板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zz建设。
四、以文明服务为宗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一)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来,我们积极搭建社会养老平台,广泛开展认建认养认助工程,推进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体
制改革,结合民政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活动,解决了婚姻登记服务不分、搭车配售等问题。地名服务工程不断推进,行政区划稳妥调整,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依法开展,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社会和百姓生活作用更加明显。
(二)民政福利事业发展成绩斐然。一是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二是组织实施了“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确保了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得到及时治疗;三是全市9个县市区申请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紧锣密鼓推进,已争取和落实项目扶持资金(不含地方配套)2510万元。
此外,全市72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达1850人,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有了新提高。
(三)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全面启动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工作。结合新社会组织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教活动,依托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加强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共成立1家协会党委,8个党支部,1个临时党支部和1个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四)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水平提升。组织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管理工作,松滋市民政局用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引领殡葬改革,有效制止了乱葬重葬现象。
五、以共建创新型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为契机,荆州民政事业发展优势不断增强
6月4日,荆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民政厅就合作共建荆州创新型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省民政厅将支持荆州市加快城市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支持荆州“人水和谐”城市建设等七大体系,共同把荆州建设成为创新型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为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探索经验。
此外,福利彩票发行势头良好,政策法规、计划财务、纪检监察、新闻宣传、群众信访、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但工作中也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民政部门思维方式仍然受传统民政工作观念的束缚,超前谋划不足,项目意识不强,民政事业发展不够。
XX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市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别是要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落实村民自治,协助做好城乡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二、以积极的民政政策为引导,大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
继续实施项目民政,通过项目建设使民政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抓好市直民政系统重大民政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争取、规划、建设等各环节的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项目建设的进度。
三、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工作规程》,上移低保受理权限,强化乡镇责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二是集中开展整治查处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活动,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手中。三是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监督。
[page]四、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加快社会组织建设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实现审批登记制度的新突破。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开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途径。
五、全面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整合部门力量,继续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广沙市区“居民说事”和石首市“村民点题、干部答题”的经验,加强基层民主。
六、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高社会养老和慈善救助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完善慈善机构,配齐人员,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拓展社会资金筹集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出台政策,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进入老龄工作领域,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七、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推进减灾救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减灾救灾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和城乡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城乡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提高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减灾工作宣传,推进减灾社区建设。
八、不断改善民政事业发展手段和民政工作条件,夯实基础
加强为民服务窗口单位的软硬件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科学管理,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管权、管物,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拓展新领域,把政策作为资本进行投入,探索民政事业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研究社会资金准入条件,盘活民政资产存量,实行资产重组提效。全面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数字化和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民政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