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献血机关无偿献血倡议书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的崇高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的完美诠释。《献血法》实施九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经历了从有偿献血、义务献血、政府指令计划献血到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变过程,参加无偿献血人次累计已达到50余万,基本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确保血液供应,保证血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我们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关系到我们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体现着执政党和作为人民公仆的机关干部对百姓生活的关爱!《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为此,希望各级机关公务人员能够在血源紧缺的特殊时期,率先垂范,积极带头。
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法律赋予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各机关团体、社会各界人士都能积极参与、关注无偿献血事业,每一名健康适龄机关干部都能自觉自愿地加入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为确保整个长春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xxx政府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xxxxxxx 人 民 政 府 副 秘 书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