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6 02:41:35
(XX 年12月31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
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三条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
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或
所在地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八条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外币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
币入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
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汇兑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价值,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计入当期
损益。
(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
本位币金额。
2
第九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 ;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便
于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和利用; 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随意变更; 同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事项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
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期间内的所有会计记录必须清晰明了,并便于理解和
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公允计量,不高估
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十四条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
能够取得并且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五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六条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核算方法
(一)公司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共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
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3
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实际成
本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以外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地区、市场、技术、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⑥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
2、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的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应收账款3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10万元以
上)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
准备和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即按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账龄1
年以内的不提坏账准备,账龄1-2年(含1年)的按5%计提,账龄2-3年(含2年)
的按10%计提,账龄3年以上(含3年)的按30%计提,确有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坏账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
4
(含3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坏账损失金额超过30万元的,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3、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减值。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
照类似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 存货核算方法
(一)存货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项目包括: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在
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二)原材料、燃料和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按历史成本
计价,领用原材料、燃料或发出库存商品时,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备品备件共8页,当前第2页12 34567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
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三条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
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或
所在地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八条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外币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
币入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
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汇兑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价值,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计入当期
损益。
(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
本位币金额。
2
第九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 ;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便
于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和利用; 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随意变更; 同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事项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
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期间内的所有会计记录必须清晰明了,并便于理解和
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公允计量,不高估
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十四条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
能够取得并且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五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六条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核算方法
(一)公司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共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
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3
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实际成
本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以外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地区、市场、技术、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⑥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
2、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的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应收账款3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10万元以
上)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
准备和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即按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账龄1
年以内的不提坏账准备,账龄1-2年(含1年)的按5%计提,账龄2-3年(含2年)
的按10%计提,账龄3年以上(含3年)的按30%计提,确有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坏账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
4
(含3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坏账损失金额超过30万元的,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3、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减值。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
照类似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 存货核算方法
(一)存货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项目包括: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在
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二)原材料、燃料和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按历史成本
计价,领用原材料、燃料或发出库存商品时,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备品备件共8页,当前第2页12 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