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导主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1-12-28 12:53:52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校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导主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教导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配合学校搞好安全工作。
2、制定各个学科的教学规范,督促和指导各个学科组做好教学安全工作。
3、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和各类考试活动时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
工作,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确保教学用具和试验器具的安全,制定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和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因工作疏忽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导主任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与总务主任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天健小学校长 责任人:教导主任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