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比条件和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13 13:18:45
一、优秀生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能为学校添光彩。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学生》的要求。
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级以上。
2、选备条件:
在体育、书法、绘画、歌舞、器乐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并取得一定成绩。
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有很强管理能力的学生干部。
一学年中, 在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
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评比办法:
1、推荐的优秀学生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选备条件条者。
2、每班推荐优秀学生名额为班级总数的10%左右。
3、优秀学生由班主任征得任课老师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学校审核后确定。
三、表彰奖励:
优秀学生在本学期结束后集中表彰,发给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