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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

发布时间:2019-08-14 02:27:12

   随着春节的过去,我们即将引来201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需要据悉一系列相关活动,今天板报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1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广州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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