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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于报送《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20:21:02

  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司法局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切实履行“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思路,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根本,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情况、新任务,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思路有新突破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年,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关键的一年,是推进“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艰苦的一年,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来说,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责任重大,任务极其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立足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不断调整更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坚持以人为本,及早制定工作目标。年初,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调研,主动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积极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需,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征求意见建议57条。通过调研,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创优、全省争先”的总体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9大项36小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为落实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品牌建设。根据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狠抓“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工作思路落实,狠抓“支持抗震救灾、服务灾重建十条措施”到位,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工程的品牌建设,主动将法制宣传打造成群众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机”,将人民调解打造成受灾地区的“稳压器”,将法律援助打造成受灾群众的“取暖器”,将法律服务打造成群众寻求诉求的“惠民标签”,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使每个品牌项目都有了明确的指向和严格的标准,为推进服务民生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强化为民服务。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服务灾后重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全部工作的导向和落脚点,主动介入一线工作,积极为灾后重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服务氛围。积极组织法制讲师团、法律流动宣传队,大力宣讲涉震政策和法规,切实满足灾后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需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灾后重大项目论证,为党委政府和灾后重建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积极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灾后重建中的矛盾纠纷,掌握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深入开展灾后联乡帮村活动,积极联系铁牛街社区党建和法制宣传工作,联系原756厂57名离退休军转干部帮扶工作,联系并帮扶梓潼县双河村,主动为该村55户困难群众捐款6余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0余万元,完成了该村道路改造、蚕桑、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为保障灾后持续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二、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大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把“人人精学业务知识,人人熟知法律法规,人人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人人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抓手,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继续强力推进“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了县、乡、村、庭院四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处机制,推动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大调解”领导管理机制基本调整到位,大部分县市区落实了调解补贴保障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类调委会6637个,其中,帐篷板房安置点调委会179个,医患纠纷调委会210个,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5个,消费纠纷调委会3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96个,村居3758个,其他调委会1697个;建立流动调解庭179个;有2674个调委会达到“六有”标准,拥有调解员60995人,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员12万余人。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参与法制宣传214场,受众人数达万人,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6928件,成功率%,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6件5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7件149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1件304人,防止集体性上访32件423人,87%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妥善解决,%的矛盾纠纷在镇一级得到有效化解,有效地筑牢了灾后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6月,市人大和人大内司委视察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试行二十周年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我市抓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加强宣传,多方筹资,量质并举,做成品牌”的要求,新建了2个法律援助受理厅,建设了1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上半年共为86895人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比XX年全年高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比XX年同期增长95%)。通过法律援助,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万元,为受援群众争取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和索要劳动报酬万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推委拖延、无索要财物、无投诉举报。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胜诉和调解率保持在8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和部分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4月,在全市民生工程大会上,局被评为“全市民生工程先进单位”。

  (三)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增强。继续强力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努力实现创建法治城市的目标。借助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校“青干班”、“科级干部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等平台,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场次,法制培训班36期,参训3200余人次,领导干部和各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依法治理面稳步提升,全市政务、村务公开达100%,依法治县(市、区)面达100%,依法治乡镇面达98%,依法治村(居)面达95%,依法治校面达95%,依法治企面达93%,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推进。6月,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了三台县、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市地税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对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将对我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共6页,当前第2页1 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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