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18 11:41:46
今年,全镇的畜牧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县农业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养殖效益为指导思想,努力打造畜牧强镇,使畜牧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的各项指标。
今年,全镇生猪存栏 万头,出栏生猪 万头;牛存栏 头,出栏牛 头;家禽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其中宁都黄鸡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 吨,禽蛋总产 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
二、狠抓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全年共免疫注射生猪口蹄疫苗 万头份,牛口蹄疫苗 万头份,禽流感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达到100%。同时,注射猪瘟苗 万头份,猪链球菌苗 头份,鸡新城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均达98%以上。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防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全镇疫情稳定,没有发生大的疫情。
二是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年初,,我镇对规模养殖大户和散养畜禽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联系制度和防疫档案。对规模养殖大户的免疫情况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大户及时采取免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全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及生猪高热病的报道,使得整个防控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我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应急预备队,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及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干部联系村的督查和宣教活动。严格管理畜禽交易市场,实行查验三证和禁宰令。农村散养畜禽和规模户的畜禽实行100%的免疫,免疫规模养殖户生猪 户、黄鸡养殖户 户,做到真苗、真打、真见效。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采取告养殖户通知书、挂图、标语、乡村广播、电台电视以及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三同时”,防止疫情向人传播。向社会公布防疫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情况,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病死畜禽报告,严肃对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尽量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到目前,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是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加强规模养殖专业户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举办规模养禽大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班,规模养猪大户防疫技术培训班,传授防疫、消毒、饲养等科学技术,提高大户综合防疫水平,并以此带动全镇的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 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 万只、牛肉 头,剔除患病家禽 只、病害牛肉 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 %。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 户,饲养生猪 万头,占养殖总量的 %。宁都黄鸡养殖大户 户,饲养家禽 万只,占养殖总量的 %。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 个。
五、存在问题:
1、畜牧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水平低,对市场和价格信息变化反应滞后,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2、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防疫压力大。
3、养殖小区管理滞后,标准化生产制度不够健全。
4、规模化养殖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趋严重。
六、下一步工作要点:
1、规范和完善畜牧小区建设,引导畜禽养殖小区朝标准化、生态化方面发展。
2、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力争不出现重大疫情。
3、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4、加强畜牧业新技术的推广。
5、进一步加大检疫工作力度,加强畜产品和投入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
一、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的各项指标。
今年,全镇生猪存栏 万头,出栏生猪 万头;牛存栏 头,出栏牛 头;家禽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其中宁都黄鸡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 吨,禽蛋总产 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
二、狠抓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全年共免疫注射生猪口蹄疫苗 万头份,牛口蹄疫苗 万头份,禽流感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达到100%。同时,注射猪瘟苗 万头份,猪链球菌苗 头份,鸡新城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均达98%以上。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防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全镇疫情稳定,没有发生大的疫情。
二是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年初,,我镇对规模养殖大户和散养畜禽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联系制度和防疫档案。对规模养殖大户的免疫情况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大户及时采取免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全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及生猪高热病的报道,使得整个防控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我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应急预备队,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及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干部联系村的督查和宣教活动。严格管理畜禽交易市场,实行查验三证和禁宰令。农村散养畜禽和规模户的畜禽实行100%的免疫,免疫规模养殖户生猪 户、黄鸡养殖户 户,做到真苗、真打、真见效。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采取告养殖户通知书、挂图、标语、乡村广播、电台电视以及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三同时”,防止疫情向人传播。向社会公布防疫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情况,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病死畜禽报告,严肃对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尽量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到目前,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是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加强规模养殖专业户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举办规模养禽大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班,规模养猪大户防疫技术培训班,传授防疫、消毒、饲养等科学技术,提高大户综合防疫水平,并以此带动全镇的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 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 万只、牛肉 头,剔除患病家禽 只、病害牛肉 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 %。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 户,饲养生猪 万头,占养殖总量的 %。宁都黄鸡养殖大户 户,饲养家禽 万只,占养殖总量的 %。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 个。
五、存在问题:
1、畜牧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水平低,对市场和价格信息变化反应滞后,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2、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防疫压力大。
3、养殖小区管理滞后,标准化生产制度不够健全。
4、规模化养殖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趋严重。
六、下一步工作要点:
1、规范和完善畜牧小区建设,引导畜禽养殖小区朝标准化、生态化方面发展。
2、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力争不出现重大疫情。
3、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4、加强畜牧业新技术的推广。
5、进一步加大检疫工作力度,加强畜产品和投入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