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25 21:30:15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⑶特殊情况按当班负责人安排进行交接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值 班 制 度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如外出巡查,抄表应知照同值人员。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4、发现设备故障,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机构处理。
5、午、晚餐时间是值班的薄弱环节,所有运行机房都应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请主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