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首接负责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0 15:17:04
首接负制度是指首先接到服务对象的工作接洽、询问适宜的工作人员,即首接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给予办理、引导、介绍或答疑的工作制度。
1、 首接人应全面了解询问者的意图,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立即办理;按财务制度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 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但属于财务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积极主动把询问者引导到或交给相应负责人。承办人须一次性告知询问者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
3、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接人要向服务询问者讲清楚,并主动帮助联系或告知相关部门电话。
4、 首接人在接待(办理)过程中必须做到诚心、耐心、细心,讲文明讲礼貌,不得推委搪塞。
5、 对首接人处理事宜不力造成工作延误的,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