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参加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14 18:34:07
为切实做好参加XX年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XX年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充分展示我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技术水平,推动我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筹备参加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组:
组 长:李堂发(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游有鲲(县政府办主任)
杨照云(县民宗局局长)
李广顺(县文体局局长)
成 员:王光中(县老体协主席)
康天翔(县公安局局长)
胡永联(县财政局局长)
杨家斌(县经贸局局长)
官银福(县发计局局长)
温树坤(彝良新刊总编)
娄方义(县教育局局长)
周臻亮(县建设局局长)
杨明远(县交通局局长)
伍顺碧(县旅游局局长)
曹 良(县水利局局长)
吴道元(县农业局局长)
李青松(县卫生局局长)
龚德全(县广电局局长)
廖俊宇(县工商局局长)
十八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游有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照云、李广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民宗局、文体局抽人组成。
二、参赛项目
昭通市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XX年10月10至18日在昭阳区举行,共有竞赛和表演两类项目。根据市筹备领导组办公室昭市民筹办发〔XX〕7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的参赛项目不得少于8项(不含表演项目),结合实际,我县将上报10个参赛项目,即:秋千、射弩、武术、摔跤、陀螺、龙舟、抢花炮、吹枪、双拐、马术;上报3个表演项目,即: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
三、组织实施
(一)竞技项目。根据项目特点,责任到人,分项组织实施。
1、秋千:挑选女运动员5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65公斤级以下(含65公斤)竞赛项目中的双人高度、单人触铃、单人高度及65公斤级以下竞赛项目中的双人触铃、单人触铃、单人高度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2、射弩:挑选男、女运动员各4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男子全能、女子全能及混合团体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3、武术:挑选运动员5名参加男子拳术、女子拳术比赛,参加的拳术名称待选定队员后定。领队兼教练1人。具体事宜由文体局负责。
4、摔跤:挑选男运动员8名,参加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52公斤、62公斤,格(彝族式摔跤)62公斤、74公斤级的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文体局负责。
5、陀螺:挑选男、女运动员各3名,参加男子个人、女子团体比赛。领队、男、女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6、抢花炮:挑选男运动员13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7、吹枪:挑选男、女运动员各3名,参加男子个人、女子全能比赛。领队、男、女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8、双拐:挑选男、女运动员各6名,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参加男子100米竞速、200米障碍、4х100米接力,女子60米竞速、100米障碍、4х100米接力比赛。领队、男、女教练各1人。具体事宜由文体局负责。共2页,当前第1页 12
9、马术:挑选男运动员10名,参加10000米速度赛马、XX米走马、跑马射箭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饲养员2名。具体事宜由文体局负责。
10、小龙舟:挑选男运动员12名,其中:划手8人,舵手1人、鼓手1人、替补队员2人,参加250米、800米男子直道竟速比赛。领队、教练各1人。自备队旗一面,呈直角三角形,高一米,底长2米,颜色待定,旗上标注“彝良龙舟队”,全队服装、颜色统一,上衣背面要印有明显号码
(1至12号),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х15厘米。具体事宜由民宗局负责。
(二)表演项目。挑选运动员20名,参加竞技、技巧、综合类比赛。领队、编导、教练各一人。具体事宜由文体局负责。
四、经费概算
(一)运动员培训费用。运动员选定后,将集中培训两个星期。竞技项目和表演项目的运动员共计105人。其中,小龙舟队员将在昭通培训,12名队员每人每天补助25元,共4200元;另外95名队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共26600元。合计:31920元
(二)领队、教练员、编导、队医、饲养员费用。领队12人、教练员12人、编导1人、队医3人、饲养员2人共计30名。其中,两名养马饲养员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共840元;其余28人每人每天补助15元,共5880元。合计:6720元
(三)其他费用。
1、在县民中建立秋千培训基地,需购买秋千器材一副,价值XX元;购买弩5张3000元,陀螺10个500元;双拐6副300元。合计:5800元
2、代表团团旗两面,规格为2х3米,颜色待定,旗上标有汉文全称,价值500元。
3、运动员服装130套,每套120元,共15600元。
以上费用共计60540元。
五、经费来源
(一)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在民宗局设立专户,由专人负责管理,专款专用。
(二)商业运作。一是企业出队。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让他们出钱、出队,运动员可以由他们自己选,也可以是政府提供队员,企业承担培训的费用,比赛时打企业牌子,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二是动员有经济实力的乡镇积极组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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