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外出业务费用报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04 03:36:19
为了进一步发挥科研经费的实效,现将教师外出业务活动费用报销要求如下:
一、报销项目。
由学校选派外出讲课、作报告、听评课、听报告、研讨会、参观考察等教育教学能力学习培训活动。
二、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照陈庄至活动地点的公共交通车实际车费计算(包含车站至会议地点的出租车费),凭实际车票数额报销。
2、会务费(培训费、听课费):凭发票实际数额报销。
3、住宿费:指路途较远不能当天往返的活动住宿,按住宿发票实际数额报销。
4、餐费:路途较远在外食宿的活动按照发票实际数额报销;路途较近当天返回的活动只报销午餐费(每次标准15元)。
三、报销程序
1、活动归来都要认真进行反思、总结、提炼,撰写出有深度、高质量的学习汇报材料,并在由学科主任(选派人)组织的学科内部会议上交流汇报。
2、汇报完后,学科主任(选派人)要在汇报材料上签字证实。
3、外派人员再持所有发票车票、汇报材料到校长室签字报销。
4、最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报销程序:撰写汇报材料——学科内汇报——学科主任签字——校长室签字——财务报销。
四、报销要求
1、必须是正式税章发票,并注意发票的期限。务必在发票的左上角注明事由(时间、地点、活动级别与内容、参加人姓名等)。
2、财务室不准受理未经校长签字的票据。
3、必须遵照先自垫付,后报销的原则。
4、未经学校选派外出学习培训的不报销费用。
五、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陈庄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