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实施和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汇报
发布时间:2021-09-03 22:47:15
省直机关工委:
XX年,我厅坚持以实施目标责任制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厅的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对省直机关有关单位承担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推进的通知》要求,我厅对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XX年,我厅列入考核的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共计四个方面8项内容,其中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三个方面6项内容。根据前9个月的完成情况,预计到今年年底所有指标都能完成。
(一)确保污染减排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第一项具体责任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XX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略有削减,比XX年削减2%以上。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结构减排。配合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XX年1-9月份,分别淘汰了炼铁、炼刚、水泥、焦碳和造纸落后生产能力13万吨、46万吨、万吨、22万吨和万吨。
二是深入推进工程减排。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钢铁、有色及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化工、酿造及印染行业水污染物削减工作。督促电力企业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建设脱硫设施,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到位,尽快形成处理能力。将“保运行”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设施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目前,全省有34家电厂或企业自备电站,共69台,总装机容量万千瓦机组,建成运行脱硫设施的机组,占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的49%;其中,20万千瓦以上机组21台,总装机容量686万千瓦,占20万千瓦以上机组装机容量的55%。XX年上半年,有25台机组脱硫设施形成减排量。预计XX年底,将再有3台、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的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全省建成脱硫设施的装机容量将达到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1%;其中,20万千瓦以上机组886万千瓦,占71%。
三是深入推进管理减排。以环境信息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为依托,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联网工作。我厅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7月底,全省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121台套(应安装124台套),废气在线监控设备137台套(应安装137台套),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为99%,联网率为92%,比对验收率为90%,预计年底能完成原计划的在线监控设备任务。
四是不断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制订了XX年省委和省政府目标考核指标。把减排指标全部纳入到各地目标考核体系,政府主导地位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强化,极大地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制订了《XX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XX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全省XX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XX年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部门分工》等多个文件,确保了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并向我省通报,XX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比XX年上半年削减5568吨,削减率为%,至XX年上半年累计完成“xxx”减排目标的%,预计至XX年底能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XX年削减%的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比XX年上半年削减5782吨,削减率%,至XX年上半年累计完成“xxx”减排目标的%。
(二)全面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第二项具体责任目标:确保116个《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XX年)》(以下简称《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XX年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分别组织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专题推进会议,通报了全省《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下,各市地积极行动,开拓创新抓项目推进,极大地加快了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各司其职,包保推进。我厅制定了《省环境保护厅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包干推进工作方案》,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主要业务处处长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推进组,对规划项目存在问题的地市采取“厅长包地市,处长包项目”的办法,大下基层,深入地市,现场办公,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xxx”规划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包干推进,各地都积极行动起来,《规划》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项目建设进入了全速推进的阶段。
XX年1-9月份,我省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除8个调整项目外,已建成102项,在建6项。在建的6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完成主体。项目计划投资75亿元,到位资金64亿元,其中:中央到位资金近2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0亿元。预计XX年底,《规划》项目可全部建成。
(三)继续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
第三项具体责任指标:推行“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劣五类水体,促进支流水体改善。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继续实行跨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河流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认真调查了全省重点河流基本状况,以“末端反推法”科学确定每段河流使用功能和水质目标,实施“一河一策”管理模式。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呼兰河、安肇新河、鹤立河、穆棱河等主要河流试行“河(段)长制”。相关市(县)的市(县)长是本辖区河流的河(段)长,对污染治理和河流水质负责。
二是建立了水质异常会商制度,一旦发现出境水质异常,立即查找原因,锁定污染物排放源。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对污染河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流域整体水质的改善。在东北四省(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下,加强地市之间与相邻省份环境保护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合作,强化污染联防,及时通报水质、水量和水库调度情况。
XX年1-9月份,松花江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断面达标率达%,同比增加12%;同江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首次超过90%,达到%。跨行政区界水质考核结果显示大兴安岭、伊春、佳木斯、七台河和鹤岗等5个地市出境水质全部达标。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
XX年,我厅坚持以实施目标责任制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厅的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对省直机关有关单位承担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推进的通知》要求,我厅对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XX年,我厅列入考核的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共计四个方面8项内容,其中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三个方面6项内容。根据前9个月的完成情况,预计到今年年底所有指标都能完成。
(一)确保污染减排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第一项具体责任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XX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略有削减,比XX年削减2%以上。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结构减排。配合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XX年1-9月份,分别淘汰了炼铁、炼刚、水泥、焦碳和造纸落后生产能力13万吨、46万吨、万吨、22万吨和万吨。
二是深入推进工程减排。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钢铁、有色及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化工、酿造及印染行业水污染物削减工作。督促电力企业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建设脱硫设施,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到位,尽快形成处理能力。将“保运行”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设施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目前,全省有34家电厂或企业自备电站,共69台,总装机容量万千瓦机组,建成运行脱硫设施的机组,占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的49%;其中,20万千瓦以上机组21台,总装机容量686万千瓦,占20万千瓦以上机组装机容量的55%。XX年上半年,有25台机组脱硫设施形成减排量。预计XX年底,将再有3台、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的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全省建成脱硫设施的装机容量将达到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1%;其中,20万千瓦以上机组886万千瓦,占71%。
三是深入推进管理减排。以环境信息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为依托,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联网工作。我厅组织专项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7月底,全省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121台套(应安装124台套),废气在线监控设备137台套(应安装137台套),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为99%,联网率为92%,比对验收率为90%,预计年底能完成原计划的在线监控设备任务。
四是不断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制订了XX年省委和省政府目标考核指标。把减排指标全部纳入到各地目标考核体系,政府主导地位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强化,极大地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制订了《XX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XX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全省XX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XX年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部门分工》等多个文件,确保了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并向我省通报,XX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比XX年上半年削减5568吨,削减率为%,至XX年上半年累计完成“xxx”减排目标的%,预计至XX年底能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XX年削减%的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比XX年上半年削减5782吨,削减率%,至XX年上半年累计完成“xxx”减排目标的%。
(二)全面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第二项具体责任目标:确保116个《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XX年)》(以下简称《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XX年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分别组织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专题推进会议,通报了全省《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下,各市地积极行动,开拓创新抓项目推进,极大地加快了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各司其职,包保推进。我厅制定了《省环境保护厅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包干推进工作方案》,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主要业务处处长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推进组,对规划项目存在问题的地市采取“厅长包地市,处长包项目”的办法,大下基层,深入地市,现场办公,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xxx”规划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包干推进,各地都积极行动起来,《规划》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项目建设进入了全速推进的阶段。
XX年1-9月份,我省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除8个调整项目外,已建成102项,在建6项。在建的6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完成主体。项目计划投资75亿元,到位资金64亿元,其中:中央到位资金近2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0亿元。预计XX年底,《规划》项目可全部建成。
(三)继续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
第三项具体责任指标:推行“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劣五类水体,促进支流水体改善。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继续实行跨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河流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认真调查了全省重点河流基本状况,以“末端反推法”科学确定每段河流使用功能和水质目标,实施“一河一策”管理模式。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呼兰河、安肇新河、鹤立河、穆棱河等主要河流试行“河(段)长制”。相关市(县)的市(县)长是本辖区河流的河(段)长,对污染治理和河流水质负责。
二是建立了水质异常会商制度,一旦发现出境水质异常,立即查找原因,锁定污染物排放源。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对污染河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流域整体水质的改善。在东北四省(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下,加强地市之间与相邻省份环境保护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合作,强化污染联防,及时通报水质、水量和水库调度情况。
XX年1-9月份,松花江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断面达标率达%,同比增加12%;同江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首次超过90%,达到%。跨行政区界水质考核结果显示大兴安岭、伊春、佳木斯、七台河和鹤岗等5个地市出境水质全部达标。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