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购销合同
出卖人: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sbc聚乙烯丙纶
矩圆牌
哈高科
㎡
复合防水卷材
矩圆牌
绥棱二塑
㎡
sbc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
矩圆牌
绥棱二塑
㎡
sbc120胶粘剂
矩圆牌
绥棱二塑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gb -XX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XX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XX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 成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由绥棱县人民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 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承包工程无效。
出卖人
出卖人(章):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绥棱县繁盛大街120号
法定代表人:范林业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0455-4624903、462303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绥棱县支行
帐 号:445101040000456
邮政编码:152203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