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临时寄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临时寄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的临时宠物寄养服务,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由乙方临时寄养,寄养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______天。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应该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饮食、住所、日常养护及健康保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寄养宠物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等信息,以协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顾、安排宠物寄养期间的生活。
3.甲方应为乙方在寄养宠物期间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必须保证如实提供宠物真实的身体状况,如有隐瞒或提供不实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有责任。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应该提前提出,与乙方协商收费,并另外签定补充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提供合理的饮食、住所及日常养护。排除可能危害该寄养宠物之健康和安全的隐患。
食物——为寄养宠物提供均衡营养,以其习惯日常食物为主,辅以洁净的饮水。
居住——为寄养宠物提供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保证有适当的活动空间及充足的运动量。
排泄——为寄养宠物提供洁净,卫生的室内如厕条件,并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卫生清洁——为寄养宠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证体表卫生。
信息反馈——定期向甲方提供寄养宠物信息。
在必要时,为寄养宠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医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在签定委托寄养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委托寄养宠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观察及接触。
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实的宠物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不负有责任。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寄养费用为每只宠物每日人民币_________元,按日累积计算。
每寄养满30天为一个费用结算日,收取一次费用;不足30天,按实际寄养天数结算,以领回寄养宠物当天为费用结算日,收取寄养费用。宠物主人按寄养合同签定的寄养时间,预付50%的寄养费,寄养到期,结清余额。如需延长寄养时间,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五、本协议自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至乙方寄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