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xxxxx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 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 --> 踩涸鹑撕拖殖“踩芾砣嗽卑踩芾碜矢裰ぁ?br>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第七条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500万元以上为%。
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x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 人员安全教育
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
,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