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道路交通违章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19 08:39:19
道路交通违章是指人们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妨碍交通秩序和影响交通安全的过错行为,是道路交通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不仅影响车辆和行人的畅通,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还会造成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事故。一个城市交通违章率的高低,可折射出该城市公共秩序的好坏,市民守法意识、公德觉悟的程度和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到城市品位的高低和投资环境的优劣。本文,笔者结合启东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道路交通违章的显著特点 1、道路交通违章具有普遍性,违章人次呈上升趋势。据我市交巡警部门对市区查纠的各类道路交通违章统计,2001年为115300人次,2002年为144670人次,同比上升了25.5%。 2、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集中在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调头违章载客、驾乘二轮不戴安全头盔。我市2002年三项违章统计分别为20540人次,29360人次,51640人次,占违章总数14.2%、20.3%、35.7%。 3、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和乘车人道路交通违章明显增多。2001年查纠非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违章15060人次,查纠行人和乘车人道路交通违章10840人次。2002年查纠的违章人次,与2001年相比,分别上升33.6%和35.1%。 二、交通违章高发的主要原因 1、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现代交通参与者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道路交通违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人们普遍认为违反交通规则,一般不会造成很大危害,所以往往从习惯、方便等方面考虑,心里想的是别人能走、能“抢”、能“争”、能“闯”、能“超”,我为什么不能﹖因而,缺少最起码的自我约束,忽视交通法规的存在。 2、现有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对一般交通违章的处罚力度偏轻。按现行的交通法规,对违反装载规定、不按规定临时停车、闯红灯、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等常见违章,法定的罚款只有5元。而违章装载一次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就可达几十元、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与区区几元的违章处罚相比,对违章者很难起到警戒教育作用。 3、传统的道路交通管理方法效率低,成效差。目前道路交通管理方法仍然延用着传统的面对面接触式管理,先进科学的交通管理设施严重缺乏。一方面,近年来市区的道路长度、各类交通参与者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市区管理力量和管理设施却得不到补充,致使市区交通管理的失控时间、失控面加大。 4、城市规划不够合理。目前我市城区有1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大门设在主干道边,在学生放学、上学时段数千学生同时进出大门,造成短时拥挤,道路堵塞,出现违章,危及安全。 三、交通违章频发的负面影响 “交通违章是交通事故的温床”。9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道路交通违章造成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残疾车载客、自行车闯红灯、抢行,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小面的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驾乘二轮不戴安全头盔,行人翻跃交通隔离设施,随意穿行马路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是交通不畅的主要原因。 2002年启东市城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294起,与当年道路交通违章相比,仅为1.6%。但就是这1.6%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69.9万元,伤亡630多人,给600多个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其中给近百个家庭造成了亲人残废、死亡等不可挽回的损失。 法律作为对侵害大多数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裁的有力武器,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受法律保护。道路交通违章严格地讲就是违法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作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各行各业都要依法办事,交通行为是人们参与、接触最多的一种法律行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屡禁不止,这无疑降低了法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从而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 四、遏制交通违章,建设平安大道 多形式、多渠道地广泛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是治理违章的治本措施,所以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开辟宣传阵地,同时,还应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广场咨询、宣传图板巡展等形式,深入集贸市场、公园、社区开展贴近生活、能为市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作为市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从而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道路交通管理作为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仅靠交巡警部门治理交通违章已很难完成好此项工作。近年来,交巡警部门推出的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评选“优秀驾驶员”等活动在各地得到了迅速发展,无疑是新形势下将交管工作推向社会的有益尝试。然而,因种种原因,这些活动搞得太少,起不到应有的效果,搞得太多又会流于形式。所以,交巡警部门应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通过建立由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将交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纳入单位和个人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和称职公务员的评比条件和评选标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道路交通的良好氛围。 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时不能彻底改变旧貌时,加大交通管理力度,不失为一条维护交通安全的有效途径。随着交通形势的变化,现有以岗定点管理模式,已滞后于现代交通管理要求,将固定式管理变为流动式管理,实现管点向管线转变,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尽快建立现代化交通电子监控指挥中心,采用电子警察和监控摄像等高科技手段查处违章,扩大管理的覆盖面和监控时间,这样才能有效的纠正违章,使交通违章率大幅下降,增强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合理量化民警工作。以路段畅通、违章率低为主要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促使
交警要充分运用警告、罚款、暂扣、记分、吊销证照等行政手段,严格执法,增强管理实效。 交通设施不仅是提供道路信息,而且还是交通执法的重要依据。交巡警部门要利用旧城改造的有利契机,积极建议党委、政府将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作为旧城改造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过去建管脱节的问题,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的投入,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加强路口渠化,实行主要路口机非分离,增加车辆通行能力,合理设置停车场,适当增加隔离护栏,规范划定临时停车泊位,避免驾驶员盲目行车,乱停乱放和行人乱穿路口等,充分挖掘城市交通资源,有效降低市区交通违章率,为现代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违章不是孤立的交通问题,看似简单的操作过程问题,实则是思想意识问题酿成的。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从何处入手,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只有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地、认真地、严格地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杜绝道路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