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05:46:27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认真分析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按照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改进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更为有效地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庆直辖五年来,全市根据市场经济推进的程度,按照“简政放权,缩小行政干预度”的方向和应对加入wto的形势,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法律法规,大幅度缩减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采取多种形势增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扩大对外开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观念,转换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改进行业作风,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多次受到农业部领导的肯定。
五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农业有了长足的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农产品由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和结构性过剩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全市农民在普遍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三峡一、二期移民平稳推进,移民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实现了以十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代表的结构调整稳步实施,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逐步发展壮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由于重庆地处祖国西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加之农业比重大、贫困面大、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等因素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行政管理能力与其他省市区比较,特别是与中部、东部省市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避开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繁荣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不谈,就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农业行政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几乎沿袭过去的模式设置,农业行政机构综合改革的深度不够。在市级农口各部门中存在着明显的职能交叉与职责不明,市与区县(自治县、市)行业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在市级级农口系统内,在行政部门与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仍然存在职能交叉。市级各农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包括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简单重复、综合性差;全市农业中等教育重复办校现象突出等。
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地体现。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尚处于试点阶段,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无论在体制机构、制度程序、队伍建设,还是职能配备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与全国大多数省市区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农业行政执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农业执法工作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格局的转换。一方面,农业行政机构过多地考虑农业生产的数量指标和农业技术的具体推广内容;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依法经营的同时,仍然在行使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及行政处罚等事由,有的还承担法定检验工作。行政管理、技术推广与监督检验等职责与权限界限不清。农业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履行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明显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对行政执法程序、方法、尺度的把握欠准,执法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市已经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巫山强制种烟事件、巫溪违法检疫事件及垫江动物检疫事件等,即是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典型体现。
三是对农业发展研究严重不足。应当说,对农业发展研究虽然已经引起了市农业局领导的重视,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在针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加入wto后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的形势,如何组织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如何改善城乡居民膳食消费结构,如何培育并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如何增强与改进国家农业投入方式,如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绩,如何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等等方面所投入的工作力量不足,研究的深度不够,还不能做到不断地、及时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农村政策参考意见。以至于在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基地建设、生产发展及农业投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依然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重庆与东部和中部发达地区比较,区域间物质技术合作、产品流通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差,如何科学地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减少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工作的强制行为,更多地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采取扶持、示范、引导、推进的办法促进农业发展,已经是新时期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党和国家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的四大基本要求中,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三项:一是解决1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提高全市农民的生活质量;二是保证30多万农村移民实现“移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三是恢复林草植被,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做好上述三大工作,必须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优势农产品的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益。
(二)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对重庆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发展,重庆与全国一样,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价值规律调控经济行为的范围与程度已占主导地位;二是加入wto后,农业发展面临更为广阔的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更为严峻的全球贸易竞争的形势;三是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消费市场正在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方向发展;四是全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已经进入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显著标志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显得更加必要与紧迫。
(三)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给重庆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重庆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适应时代的形势与需要,加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步伐,更好地承担和履行好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业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着力于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发展,加速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一、当前我市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庆直辖五年来,全市根据市场经济推进的程度,按照“简政放权,缩小行政干预度”的方向和应对加入wto的形势,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法律法规,大幅度缩减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采取多种形势增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扩大对外开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观念,转换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改进行业作风,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多次受到农业部领导的肯定。
五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农业有了长足的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农产品由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和结构性过剩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全市农民在普遍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三峡一、二期移民平稳推进,移民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实现了以十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代表的结构调整稳步实施,优势产业特色产品逐步发展壮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由于重庆地处祖国西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加之农业比重大、贫困面大、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等因素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行政管理能力与其他省市区比较,特别是与中部、东部省市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避开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繁荣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不谈,就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而言,至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农业行政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几乎沿袭过去的模式设置,农业行政机构综合改革的深度不够。在市级农口各部门中存在着明显的职能交叉与职责不明,市与区县(自治县、市)行业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在市级级农口系统内,在行政部门与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仍然存在职能交叉。市级各农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包括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简单重复、综合性差;全市农业中等教育重复办校现象突出等。
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地体现。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尚处于试点阶段,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无论在体制机构、制度程序、队伍建设,还是职能配备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与全国大多数省市区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农业行政执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农业执法工作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格局的转换。一方面,农业行政机构过多地考虑农业生产的数量指标和农业技术的具体推广内容;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依法经营的同时,仍然在行使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及行政处罚等事由,有的还承担法定检验工作。行政管理、技术推广与监督检验等职责与权限界限不清。农业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履行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明显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对行政执法程序、方法、尺度的把握欠准,执法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市已经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巫山强制种烟事件、巫溪违法检疫事件及垫江动物检疫事件等,即是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典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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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农业发展研究严重不足。应当说,对农业发展研究虽然已经引起了市农业局领导的重视,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在针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加入wto后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的形势,如何组织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如何改善城乡居民膳食消费结构,如何培育并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如何增强与改进国家农业投入方式,如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绩,如何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等等方面所投入的工作力量不足,研究的深度不够,还不能做到不断地、及时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农村政策参考意见。以至于在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基地建设、生产发展及农业投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依然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重庆与东部和中部发达地区比较,区域间物质技术合作、产品流通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差,如何科学地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减少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工作的强制行为,更多地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采取扶持、示范、引导、推进的办法促进农业发展,已经是新时期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
二、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党和国家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的四大基本要求中,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三项:一是解决1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提高全市农民的生活质量;二是保证30多万农村移民实现“移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三是恢复林草植被,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做好上述三大工作,必须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优势农产品的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农业生产质量与效益。
(二)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对重庆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
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发展,重庆与全国一样,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价值规律调控经济行为的范围与程度已占主导地位;二是加入wto后,农业发展面临更为广阔的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更为严峻的全球贸易竞争的形势;三是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消费市场正在向优质、安全、无公害的方向发展;四是全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已经进入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显著标志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改进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显得更加必要与紧迫。
(三)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
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给重庆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农业行政管理水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重庆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适应时代的形势与需要,加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步伐,更好地承担和履行好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业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着力于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发展,加速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