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微型计算机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3 07:06:36
合同编号:_________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定金_________元;
预付款_________元。
_________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_______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_________。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编 号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定金_________元;
预付款_________元。
_________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_______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_________。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_________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_________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_________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