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8-01 01:15:29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在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部署,我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紧密联系我县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有序推进,准确把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思路、解决问题“四个环节”,认真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组织群众评议三个步骤,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分析检查阶段取得了预期成效。具体做法是:一是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领导重视抓到位。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查摆问题抓到位。三是认真开好两会、剖析思想根源,分析认识抓到位。四注重统筹安排、搞好群众评议,测评措施抓到位。五是坚持边查边改、突出实践特色,工作成效抓到位。到6月底,己完成分析检查阶段的全部规定动作。
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解决“百姓企盼、群众急需、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放在首位,列为重点内容,边学边改、边谋事、边干事。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展开了 “疏瓶颈、解难题、优服务” 等一系列为民、惠民举措:一是加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已将多年未能解决的县看守所、沿赤污水处理厂、佃石水库移民安置、110变电站的项目上报省政府审批。同时,还为健跳镇总体规划调整上报省政府,落实了金茂、老船厂、建农等三个船厂的用地规划;二是调整了征地区片综合价,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加快了农转用报批速度,已报批农转用200多亩,解决了部分企业同地难的问题。四是狠抓了土地开发前期工作,己落实低丘缓坡开发面积4200亩,其中2400亩已招标开始实施,使我县占补平衡严峻形势得到缓解;四是加大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力度,对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倾斜,简化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程序,方便了建房户;五是为县政府起草了《**县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办案制度,使之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所、建设规划站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动态巡查,防止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使农村建房逐步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在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认真分析,归类,制定了XX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责任人、承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要求各承办人员均要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严把审核关,力促建议提案落到实处。
X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其中农村宅基地管理8件,土地登记发证4件,土地整理2件,土地执法1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件,土地使用权流转2件,采矿权设置1件,国土所设置1件。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中,把建议、提案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规范加强建议、提案的办理,通过采取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协调配合、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政策、程序、时限抓紧办理,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力求切实解决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力求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仅用半个月时间,规范完成书面答复21件,答复率100%。到目前为止,我局办理的21件建议、提案,己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14件(a、b类);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4件(c类);无法解决的有3件。在形成书面意见后,及时同代表、委员电话沟通,同时发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所发出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全部收回,代表与委员均签字表示满意。
(三)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今年初,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步子加快。4月20日,由县政府组织在我局召开了**县海游镇修编试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海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至4月30日基本完成外业调查任务,5月底基本完成基数转换等各项内业任务,取得了海游镇规划修编工作基数的各项成果。6月初全面铺开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外业调查工作。至10月下旬已完成内外业各项工作并初步取得规划基数。但由于规划修编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编制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县今后十年的各项建设,而规划基数的确定,则是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既要为新一轮规划修编留足空间,又要符合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同时还要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这是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的难点。为此,在目前全市乃至全省都还没有好的做法的情况下,我局对于规划修编的基数确定较为慎重,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数据,等省内开展此项工作较早的县市上报成果并有上级的审查结论后再行上报。
在开展海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同时,根据我县建设需要,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今年以来,我县共编制**县看守所等项目引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10个,涉及建设项目14个。共调整土地面积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其中“四类项目”6个,涉及土地面积亩,其中基本农田亩。在已完成的10个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中,目前已批准的方案两个,涉及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和六敖镇门头村c-36国有土地出让地块建设项目,调整土地面积亩。已上报省市、预计近期能得以批准的方案4个,涉及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房建设项目,海游镇里田湾高山移民安置地块、下枫坑村局部出让地块、滨海新城f6-f13、f16商住用地、西区xqa-4-3、xqa-4-4、xqa-5-4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亭旁镇石门坑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110kv晏站输变电工程等,六敖农业园区工贸区块a国有土地出让地块,共涉及土地面积亩;尚未上报或被退件的方案3个,原因分别为110kv晏站输变电工程无法拿到省电力局的初步设计批复;佃石水库移民安置小区涉及基本农田违法用地尚未处理到位;铁路物流集散基地项目尚未取得省农业厅同意标准农田移位补建的批复。
2、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工作
本年度上级下达给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亩,其中农用地1285亩(耕地888亩),未利用地亩。此外,预计省厅能追加的74省道过境段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86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预计部里能追加的浙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以上几项合计预计我县共能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目前掌握情况来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需求量、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量较少除小量折抵指标外,大部分指标均已安排项目。
为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我局抓紧了土地的预审工作。1-6月份共预审17件,其中省级2件,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项目为泗淋洞港渔港工程,总用地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公顷;110kv晏输变电工工程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市级1件,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县级14件,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今年以来,我局对省留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及时申请。一是**县XX年度计划指标第1批次建设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二是74省道**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一、工作回顾
(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部署,我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紧密联系我县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有序推进,准确把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思路、解决问题“四个环节”,认真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组织群众评议三个步骤,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分析检查阶段取得了预期成效。具体做法是:一是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领导重视抓到位。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查摆问题抓到位。三是认真开好两会、剖析思想根源,分析认识抓到位。四注重统筹安排、搞好群众评议,测评措施抓到位。五是坚持边查边改、突出实践特色,工作成效抓到位。到6月底,己完成分析检查阶段的全部规定动作。
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解决“百姓企盼、群众急需、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放在首位,列为重点内容,边学边改、边谋事、边干事。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展开了 “疏瓶颈、解难题、优服务” 等一系列为民、惠民举措:一是加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已将多年未能解决的县看守所、沿赤污水处理厂、佃石水库移民安置、110变电站的项目上报省政府审批。同时,还为健跳镇总体规划调整上报省政府,落实了金茂、老船厂、建农等三个船厂的用地规划;二是调整了征地区片综合价,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加快了农转用报批速度,已报批农转用200多亩,解决了部分企业同地难的问题。四是狠抓了土地开发前期工作,己落实低丘缓坡开发面积4200亩,其中2400亩已招标开始实施,使我县占补平衡严峻形势得到缓解;四是加大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力度,对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倾斜,简化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程序,方便了建房户;五是为县政府起草了《**县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办案制度,使之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所、建设规划站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动态巡查,防止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使农村建房逐步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在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认真分析,归类,制定了XX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责任人、承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要求各承办人员均要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严把审核关,力促建议提案落到实处。
X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其中农村宅基地管理8件,土地登记发证4件,土地整理2件,土地执法1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件,土地使用权流转2件,采矿权设置1件,国土所设置1件。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中,把建议、提案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及时、规范加强建议、提案的办理,通过采取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协调配合、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政策、程序、时限抓紧办理,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力求切实解决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力求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仅用半个月时间,规范完成书面答复21件,答复率100%。到目前为止,我局办理的21件建议、提案,己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14件(a、b类);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4件(c类);无法解决的有3件。在形成书面意见后,及时同代表、委员电话沟通,同时发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所发出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全部收回,代表与委员均签字表示满意。
(三)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今年初,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步子加快。4月20日,由县政府组织在我局召开了**县海游镇修编试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海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至4月30日基本完成外业调查任务,5月底基本完成基数转换等各项内业任务,取得了海游镇规划修编工作基数的各项成果。6月初全面铺开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外业调查工作。至10月下旬已完成内外业各项工作并初步取得规划基数。但由于规划修编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编制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县今后十年的各项建设,而规划基数的确定,则是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既要为新一轮规划修编留足空间,又要符合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同时还要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这是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的难点。为此,在目前全市乃至全省都还没有好的做法的情况下,我局对于规划修编的基数确定较为慎重,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数据,等省内开展此项工作较早的县市上报成果并有上级的审查结论后再行上报。
在开展海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同时,根据我县建设需要,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今年以来,我县共编制**县看守所等项目引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10个,涉及建设项目14个。共调整土地面积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其中“四类项目”6个,涉及土地面积亩,其中基本农田亩。在已完成的10个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中,目前已批准的方案两个,涉及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和六敖镇门头村c-36国有土地出让地块建设项目,调整土地面积亩。已上报省市、预计近期能得以批准的方案4个,涉及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房建设项目,海游镇里田湾高山移民安置地块、下枫坑村局部出让地块、滨海新城f6-f13、f16商住用地、西区xqa-4-3、xqa-4-4、xqa-5-4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亭旁镇石门坑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110kv晏站输变电工程等,六敖农业园区工贸区块a国有土地出让地块,共涉及土地面积亩;尚未上报或被退件的方案3个,原因分别为110kv晏站输变电工程无法拿到省电力局的初步设计批复;佃石水库移民安置小区涉及基本农田违法用地尚未处理到位;铁路物流集散基地项目尚未取得省农业厅同意标准农田移位补建的批复。
2、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工作
本年度上级下达给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亩,其中农用地1285亩(耕地888亩),未利用地亩。此外,预计省厅能追加的74省道过境段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86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预计部里能追加的浙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以上几项合计预计我县共能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亩,其中农用地亩(耕地亩),未利用地亩。目前掌握情况来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需求量、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量较少除小量折抵指标外,大部分指标均已安排项目。
为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我局抓紧了土地的预审工作。1-6月份共预审17件,其中省级2件,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项目为泗淋洞港渔港工程,总用地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公顷;110kv晏输变电工工程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市级1件,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县级14件,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今年以来,我局对省留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及时申请。一是**县XX年度计划指标第1批次建设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二是74省道**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