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一、 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联动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诚信兴商宣
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整规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整规办先后三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共同研究商讨宣传月的活动事宜。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
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 活动内容丰富,宣传创建双结合
(一)统一行动,营造氛围
9月1日上午,整规办牵头组织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各成员单位详细介绍了我省 “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安排,近三年来全省诚信兴商方面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重点行业警示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省商务厅印制了一万份张贴画,在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政府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加油站、美容美发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布置张贴,并悬挂标语。突出对生猪屠宰、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美容美发管理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商务信用制度建设。
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
省国税局、地税局重点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和打击偷税骗税专项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
省工商局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典型。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警示,开展诚信维权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典型失信案例。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
省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打假保名优”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公示一批质量守信单位,营造质量诚信的社会环境。
省卫生厅继续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 曝光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海口海关公布XX年度进出口企业适用“aa”管理类别企业名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省外汇局在各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条幅,重点宣传XX年8月6日我国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省贸促会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XX年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XX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推介表彰活动;经省有关部门推选、评定,联合公布了一批海南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三、 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
在宣传月中,全省各部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不但制作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主要街道,还动用宣传车深入城乡巡回宣传全省整规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整个宣传月期间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
据统计,宣传月期间,省整规办和各相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开办讲座8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刊登和播放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23条。
“诚信经营、以德兴商”推进企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以德兴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