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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委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8-09 18:20:44

刚刚过去的2012年,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复杂形势、完成艰巨繁重任务的不平凡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目标和“人文**、科技**、绿色**”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市房屋开复工面积亿平方米,同比增长%;竣工万平方米,同比下降%。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196亿元,同比增长28%。全市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同比增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共计成交万套,成交量恢复到往年常态水平。
一、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重点工程完成投资计划好于往年
市相关部门完善绿色审批机制,将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市区建设部门加强统筹调度,针对上半年建设进展缓慢、进度滞后的形势,克服困难,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每月通报建设进度,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接负责协调的地铁、国铁项目,深入一线专项调度、重点督导;对医疗、电力、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会同归口管理部门集中调度,分类、分区域进行针对性协调;对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实施“点对点”服务。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重点工程建设扭转了前期投资下滑的被动局面,全年实现新开58项,竣工50项,完成投资140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超出上年2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近1/3。圆满完成四川什邡援建任务,全面启动青海、玉树和新疆和田援建工程,国有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企业克服重重困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抓保障、调结构、惠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全面超额完成“两个50%”目标。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住房万套,完成计划的165%,占住房新开工住宅套数的%,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建设计划。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成立了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中心,朝阳、海淀、通州等区县也相应成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统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创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租房建设技术导则。提出了加快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从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土地供应、组织方式、资金保障、配租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扩大公租房建设收购规模,已落实19个项目,可提供房源万套。三是加强配租配售工作,把住房保障落到实处。全年配售经适房、限价房万套,基本解决了XX年以前轮候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廉租房与公共租赁房并轨运行,对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优先承租公租房。建立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廉租房准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的697元调整至960元,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已达万户。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新增实物配租6500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000户任务,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全力打造住房保障全程“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体系,在政策制定、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十个方面实施全过程公开。特别是把工程质量和资格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在建设质量上,实施保障房质量专项监督,严把规划设计、建设方式、监督检查、配套设施建设、建材使用“五道关”,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在资格审核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核准确性,建立多部门系统信息比对机制,对累计已通过审核的万户家庭进行了复核,查处了2433户虚假申报家庭,取消其配租配售资格。抓好居民入住后的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提前介入,试行业主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组织开展了物业承接查验试点,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五是全面推进旧城保护修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建设筹措安置房源万平方米,累计搬迁安置居民万户。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及房屋保护性修缮改造,市政府专门划拨建设用地300公顷、10个项目用于旧城住房保障和人口疏解对接安置,已开工建设5个项目、218万平方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聘请知名专家担任顾问,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精品院落和特色街区,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修缮改造水平。 123456789
(三)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出台十二条贯彻实施意见,在国家留给地方的政策空间中,执行了最严格的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由于政策出台及时有力,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多次购房比重持续回落,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价格基本稳定。一是坚持做足保障,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大幅增加,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优化了住房市场供应结构,对于稳定房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率先出台“限购令”,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全面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内部认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扭转了过去房地产市场执法薄弱的被动局面。全市累计开展房地产执法检查万项次,同比增加倍,实施行政处罚1984起,同比增加77%,执法力度、频次均创历史之最。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保证预售款专款专用。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规范了预售行为。严格经纪机构信息公示管理,规范了租赁代理操作流程。 
(四)推动创新工程,完善监管和服务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对全市557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创新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推行预验收、工地开放日、第三方检测制度。建立工程检测动态监管平台,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建材供应作为保证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立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供应商名录,实行建材供应商质量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市累计组织执法检查万项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全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8起,死亡34人,基本保持了XX年以来的整体下降态势。西城、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延庆等6个区县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资质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管,建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将全市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全部纳入动态监管系统,对违法违规企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清理了204家企业,对222家企业责令整改,限制投标资格。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对全市近2900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电子评标培训,1195个项目通过计算机系统辅助评标,有效提升了评标质量。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率先公开了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信息,为社会选择和监督企业创造了条件。抓好工程合同和劳务合同履约管理,完善工程保证担保和公证制度,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开展了施工现场合同履约专项执法,2012年协调处理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上年下降了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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