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三会”主持词写作简述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7:13
起草主持词在其他机关也许频率很低,而在人大机关则属于家常便饭。会议主持词写作完全是一种程序设计,看起来没有什么花样,但实际工作仍然会碰到不少问题,需要引起文字工作者的重视。兹不揣浅陋,略陈己见,望仁者见而察焉。
人大机关工作主要是为“三会”服务。人大机关所谓“三会”一般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其实,办会是人大机关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当然人大机关操办的会议另外还有很多,但为“三会”服务在人大机关日常工作中举足轻重。筹备会议其实也就是为会议提供参谋、服务和保障,涉及面非常广泛,设计会议程序即起草会议主持词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都有相应的议事规则,对于会议召开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经过三十多年来的实践,可以说地方人大“三会”已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随着新情况的出现,会议主持词也需要不断予以改进完善。这里不准备全面详细地讲解人大“三会”主持词的写作,而只想针对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处理的方法和建议。
一、主任会议主持词写作的有关问题。主任会议会期很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每次主任会议一般只安排半天时间,一次主任会议只需起草一个主持词。
一是关于主任会议议题的表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共有八个方面内容。主任会议是如何处理的呢?一是听取情况汇报,二是进行分析研究,三是集体决定问题。简言之,就是听取、研究、决定,而听取是前提是基础,研究处于中心环节、核心地位,决定是最后结果。过去在起草主任会议主持词时,关于议题的表述,用的是“听取……汇报(或说明)”,似乎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如果使用“研究……”则更好。后来修改为“研究……,先请……汇报有关情况”这种句式结构。
二是关于汇报人员的称呼。在省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体制下面,主任会议主持人也就是本省最高级别的领导人。从实际情况看,向主任会议汇报的人员,以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的负责同志为多数,有时还有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同志,人员构成情况比较复杂。主持人对于汇报人员的称呼在起草主持词时确实很有讲究。过去xx同志主持主任会议时,只提汇报单位名称而不提汇报人员的姓名,譬如,“二、研究人事事项,请省委组织部汇报有关人选情况。”“三、研究法规草案,请法制委员会汇报审议结果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是,主持词不容易出错。后来,赵洪祝同志主持主任会议,要求在汇报单位之后加上汇报人员的姓名职务。这在换届之初,有利于主持人熟悉汇报人员情况。但因此也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有的名称文字比较长,而且有的同志职务不止一个,如果单位写全称、职务都写上,念起来确实会感到有些累赘;二是汇报单位报来的汇报人员有时会前不断调整,衔接不好很容易在主持词里出现名单错误。再说本省最高级别领导人对于下属称呼职务,显得一本正经反而有些不够自然。过了两年,赵洪祝同志对于汇报人员的情况已经比较熟悉,我感到改进表达方法的时机成熟了,主要是汇报单位用简称,譬如,“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直接简称“财经委”;汇报人员用姓名加同志,有时甚至连汇报人的姓氏也可以省略,这正好与主持人平易近人的处事风格比较一致。
三是关于议题讨论之后的小结。每个议题讨论之后,会议主持人要进行简要小结。为了给领导当好参谋,工作人员在起草主持词时一般连同议题小结也一并写出,议题小结如果完全采纳,则会议纪要写起来就方便了。由于实际讨论情况事先无法准确预判,所以议题小结写作难度非常大,于是逐步地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把议题小结一概写成“刚才大家对材料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请办公厅(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这种写法完全是程序性的套话,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如果写入会议纪要则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议题小结内容一定要写实,现在看来还需要继续努力。
二、常委会会议主持词写作的有关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一般安排三到五天时间,其中全体会议安排两到三次,最后一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议案,其他各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报告和议案说明。
一是关于人事议案、报告的说明次序。过去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有关人事议案、报告的说明总是安排在最后一项议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实施之后,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是有的拟任人选需要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表态性质的发言。根据这一新的情况,现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有关人事议案、报告的说明一般作为第一项议程,这有利于拟任人选与组成人员见面,也极大地方便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
二是关于组成人员辞职事项的表决次序。常委会组成人员个别因为到了退休年龄或工作调动或另有任用等原因而辞去职务,在全体会议表决时要注意放在最后一项进行。如果放在前面进行表决,个别组成人员辞职事项通过之后,他本人就无权参与其他议案的表决,而接下来表决其他议案的到会人数要相应扣减,工作人员现场临时调整程序数据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如果放在最后一项进行表决,辞职人员可以履职到会议结束,许多实际问题都迎刃而解。
三是关于最后一次全体会议议程的表述。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是表决各项议案。过去对于议程是这样表述的,譬如,“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浙江省……条例》。”后来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表决结果可能通过也可能通过不了,此处事先使用“通过”一词不妥当。后来修改为“就《浙江省……条例》进行表决。”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表述,这就与实际情况一致起来了,而且没有漏洞,无懈可击。
四是关于全体会议报告、说明人员的核实。到全体会议上作报告、说明的人员名单,事先由有关单位报到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入全体会议主持词,主持词付印之前还需要进行认真核实,防止因为人员临时调整而发生名单错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全体会议开始之前,有关工作人员最好对照主持词上的名单,核实报告、说明人员是否已经来到会场并各就各位。如果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要抓紧进行应急处理。
三、人大会议主持词写作的有关问题。人大会议主持词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预备会议主持词、主席团会议主持词、全体会议主持词。这三种主持词的写法都已经非常规范了。
一是关于主持词的标题。主持词的标题可以全称也可以简称,关键在于大会届次的表达。譬如,“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主持词”如果要简称,则只能将标题前半部分即“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简称为“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至于“第二次全体会议主持词”已经无法简称了。从实际表达看,主持词标题简称不仅必须而且可能,同时也正好适应了大会堂屏幕显示器的宽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