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班子工作总结
一、立法工作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我市是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我们充分运用这一优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科学制定并灵活实施立法计划。我们在坚持 “少而精、少而特、少而管用”的原则基础上,去年把立法重点放在全市“上大项目、大上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上,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管理秩序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立法项目。特别是在执行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委、市政府需要及时调整增加立法项目。使立法更贴近现实、贴近群众、贴近政府行为的有效规范、管理和服务,确保行政立法更具科学性、民主性,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按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在立法上,我们重点把住四关。即立法调研关、立法协调关和听证关。立法起草和审修关、立法决策和公布备案关。凡是重要立法需要听证、征求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意见的,我们都严格履行这些程序。一年来,共组织较大的立法调研活动10次,召开立法协调会、论证会和征求意见会60次,增强了立法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去年,共计起草审修了《齐齐哈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其中,《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起草、审修了《齐齐哈尔市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齐齐哈尔市土地收购储备办法》、《齐齐哈尔市凿井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政府规章清理办法》和《齐齐哈尔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8部政府规章(草案)。其中《齐齐哈尔市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齐齐哈尔市土地收购储备办法》3部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颁布实施。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去年,我们组织专人与市供销社一起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评估,深受管理部门和相对人的好评,大家反映这个办法很符合我市实际,对再生资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调研成果将该规章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已分别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四是认真做好上级机关立法调研接待工作。去年共接待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省法制办等上级机关来我市开展的立法调研11次,主持召开机关立法协调会10余次,向上级机关反馈征求意见稿30件次,提出反馈意见100余条。
二、法制宣传培训取得明显成果。我们把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通过不断强化法制理论、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的学习和灌输,借以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会前集中学法和发放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学法、守法、用法等活动,使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去年共举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和讲座16期,培训200余人。二是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根据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去年,我们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方式,组织全办业务骨干深入县(市)、区和部分市直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轮训。重点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常识进行了再学习、再轮训,全市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16期,培训5000余人次。我们的做法得到省政府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做好法制理论研究和法制信息的报送工作。共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理论调研文章120篇。向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报送政府法制信息300多条。编发《齐齐哈尔政府法制简报》10期。市政府法制办连续四年荣获全省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奖。连续三年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名列全省第二。
三、政府层级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强化政府执法监督作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树立政府法制权威的一个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力度。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政府的文件要求,结合市委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精神,我们对全市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进行修订和调整,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我们在坚持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年度的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组成三个考评组,对全市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深入考核。考核评估结果正在组织汇总综合,上报市目标考评办,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以市政府文件进行通报表彰。二是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办法,提高监督效力。我们在认真总结坚持明查暗访、正常检查与抽查、走访管理相对人与检查执法主体相结合等有效监督方式基础上,不断探索信息网络监察、互查互访等新的监督方式,把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放在市委、市政府的敏感问题上如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区强制等问题上,通过深入交通、公安、土地、卫生、工商、人劳等重点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一些不正确的收费行为和处罚过当行为,深受企业和自然人的欢迎。对群众上访举报的案件,我们也及时作出调查处理。累计下发各种整改意见书14件。三是对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配合市监察局对全市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全市共清理和确认各种行政权力2500多项,为建立和完善全市规范权力进行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省政府统一的要求,我们对全市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向省政府上报66项审批事项,经省审查认定,确定保留7项(其中,合并3项),取消27项,不属于清理范围的29项。对保留严格依照许可法规定认真加以落实。四是强化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设定,依法确定审批事项,简化了办事程序,增强了开放透明度,使市政务中心更加规范运行。五是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取得实质性进展。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工作和争取,市政府上报的在市城管系统推行相对政处罚权的方案,省政府已正式批准执行,开创了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新局面。六是深入开展在龙沙区进行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七是强化了道路检查收费站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治理乱收费、乱处罚、乱设卡的行为,经过清理规范,全市共设治超检查门8个,畜牧林业检查站6个。XX年向省道路管办申报新的治超站1个和林业检查门1个。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种重要抽象行政行为,既反映政府机关的重要工作指向,重大决策意图,也直接涉及广大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我们把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十分重要任务认真抓好。一是认真抓好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审查和上级报备工作。凡是由市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我们都在市政府领导签字前进行逐件逐字逐条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文件违反规定乱设处罚、滥设许可、擅自收费、变相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一年来,我办审查上报到省政府法制办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3件。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办政府规章3件。经上级审查均无原则性问题发生。三是认真抓好县(市)、区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一年来,共审查把关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217件,下发审查意见书3件。同时,为了抓好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的检查指导工作,我们分别在泰来县、富区组织开展了县(市)区规范性文件互查互评活动,抽查了规范性文件80件,现场互查打分,然后将查评结果进行通报,对各县(市)、区进一步搞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认真抓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从去年年初开始,我们与市政府办公厅一起开展了对全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成立了组织,召开了会议,按时间、按步骤完成了清理任务。经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全市共清理1987年到XX年发布的政府规章95件,其中废止11件,宣布失效9件,修改21件,保留54件。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63件,其中,废止636件,保留516件,修改11件,清理各县、区规范性文件2151件,其中,废止1952件,保留537件,修改22件。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