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合理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中层干部上岗方案。
为推动全院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勇于开拓、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全院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任务、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3、有改革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5、本院在职在编人员(含局招聘)、身体健康、且近两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6、年龄和学历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学历中专(含高中)以上;(2)医政组长、副组长学历要求临床医学大专以上,且工作年满5年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某些岗位对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技术骨干条件可适当放宽。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1,如无特殊规定按本款第(1)条执行。
(二)竞聘方法
1、公布方案。公布科室设置、职能及拟聘中层干部职数、职责和权利情况(附后)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名竞争2个职位。审查后确定竞聘候选人;
3、综合测评。由竞聘候选人所在科室、职工大会、院部分别对其德、能、勤、绩、廉及8小时外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分别以30分、30分、40分加权计算总分;
4、组织考察、决定人选。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如某岗位无人竞聘或只有1人竞聘且综合测评得分低于70分,志愿服从调配,从综合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其它岗位竞聘者中择优聘用或由院部指定临时召集人;
5、附加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有一年“优秀”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2分、大专学历加1分;近三年度内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作者,有一项加1分。附加分各项累加最高3分。
6、综合测评计分方法:
参加测评人员对竞聘候选人的综合评价“优”、“良”、“中”、“差”分别计为4分、3分、2分、1分;竞聘候选人实得分计算方法为:
有效测评人数实际综合评价分值总和 有效测评人数×4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5月10号前)分别召开现任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会议和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明确科室设置、职能、拟聘中层干部职数、职责、权利;组织自荐或提名推荐,确定竞聘侯选人。
2、综合测评阶段(5月11-5月20日)组织召开竞聘候选人所在科室人员会议,进行科室测评打分;召开职工大会,竞聘候选人实施竞聘演说,职工测评打分;召开院长及支部联席会,院部测评打分;综合确定拟聘中层干部名单。 12
3、公示聘用阶段(5月21-5月31日)征求市卫生局职能科室意见;公示拟聘中层干部名单;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中层干部名单;召开职工大会,颁发聘书。
四、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xxxx等七位同志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2、强化聘后管理。受聘的中层干部聘期为2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中层干部津贴、目标完成奖等待遇。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无法完成院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等,由院部予以诫免谈话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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