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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3 22:26:42

  为了进一步强化销售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公司和市场的需要,销售分公司要在公司已经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分配、考核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工作管理细则。

  一、         销售分公司下设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

  销售分公司下设部门:

  业务部、外贸部、综合管理部、内蒙包头办事处、山东淄博办事处、技术开发科。

  各部门职责:

  1、          业务部:负责承揽国内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2、          外贸部:负责承揽外贸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3、          综合管理部:负责销售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有关   部门报送数据、表格,负责公司产品的发货、运输工作;

  4、          内蒙包头办事处:在内蒙境内及周边地区开展业务、承揽订货,并做好本地区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5、          山东淄博办事处:在山东及周边地区开展业务、承揽订货,并做好本地区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6、          技术开发科:负责公司产品开发、改进等设计工作,负责外来项目图纸转化,配合营销、生产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二、         用户信息的管理规定

  1、  综合管理部为用户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

  2、  各部门每名业务员要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本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每月报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收集的信息量进行考核。销售分公司业务部、外贸部、山东淄博办事处、内蒙包头办事处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用户信息报到综合管理部,具体指标为:.....

  对当月未完成客户信息调查的业务员或实习业务员提出警告,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指标的业务员给予停发提成奖或效益奖。

  3、  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信息登记档案。综合管理部针对不同信息分地区、设备种类等,落实到相应部门进行跟踪,各部门要对所掌握的信息,按项目落实到具体业务人员进行跟踪;

  4、  各部门要将本部信息及时上报,对未通报者给予一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信息与公司的经济效益直接相关,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将信息扩散、传播给其它部门、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责任人清除出销售队伍;

  5、  综合管理部每月将产品的定货信息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领导审阅。

  6、  销售分公司各部门经理可直接查阅用户信息档案,其它人员查阅要经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

  三、         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

  1、             项目负责人指在营销工作中指定的对某项工作(如信息收集、跟踪处理、设备产品的谈判、签订合同的某些环节、售后服务的某些环节等)拥有权力和责任的人员,全面负责(指定的)所管项目的整个工作,是该项目的重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安排指定,重大项目由销售分公司经理指定。

  2、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状况,积极主动与用户及公司内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数据、文件等相关信息交流和沟通,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编制项目周期和计划表,根据周期和计划表进行项目实施和跟踪;

  3、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程序,组织合同评审,并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工作,对给顾客提供的产品实行监控;

  4、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作方的技术、商务谈判,负责按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规定签订合同;

  5、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生效后,主动代表用户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合同的执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合同;

  6、             项目负责人负责用户来函、来电的回复工作,负责用户的来人、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去解决用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为用户提供的资料、产品的催交、协调、管理工作;

  7、             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按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进度款、货款、质保金等催收工作,并按销售分公司计划要求,完成好回款任务;

  8、             项目负责人对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对难点问题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促进该项目全面顺利完成;

  9、             对重大项目成立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小组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组组长。

  四、         工作联系单传递过程管理制度

  1、             销售分公司与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协调实行工作联系单制度;

  2、             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技术资料数据、生产周期、进度、采购价格等)需

  同有关部门协调的,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组织传递;

  3、             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用户要求,需同有关部门协调(如技术资料、数据修改、补充合同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负责组织传递;

  4、             在售后服务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在部门对用户在开箱点件、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传递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5、             对用户提出的生产进度、配套情况、交货时间、产成品交付形式、产品发运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传递工作联系单,至综合管理部合同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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