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9-08-24 04:47: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某社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单位建立的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居民党员、户籍在辖区和户籍虽不在辖区但在辖区内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居民党员、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
第三条 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某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某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某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某工作的覆盖面,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某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 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zz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zz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第二章 社区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 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社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社区,一般应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社区,一般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党委可不再下设党总支),为方便党员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党小组。
第六条 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由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后,要按时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党员不足7人的社区党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党的总支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设委员5至9名。
第八条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可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方式,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
第九条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1人担任。
第十条 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条件是:zz素质好、公道正派、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年富力强,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章 社区党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居民展现自我提供舞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 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发社区内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共同建设社区。驻社区单位要通过共驻共建,为建设社区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十三条 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通过改革和完善城某管理体制,下放和转移相应的权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社区的功能,达到责权利相统一,共同管理好社区,建设好社区。
第十四条 寓管理于服务的原则。通过提供优质便捷的社区服务,使社区内各类组织和社区居民群众感受到社区建设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位置,进而重视和支持社区工作,使管理具有权威性。
第十五条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确定工作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第十六条 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原则。某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来抓;各机关部门在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下属单位支持社区工作,主动参与社区共建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出发,做好街道、社区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
第四章 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学习、工作等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建适合社区需要的,以党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