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与建设考核奖罚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04 04:36:38
一、工作原则: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社区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社区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社区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社区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社区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社区每周总评得分由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社区主要领导及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社区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社区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社区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社区,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社区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社区领导责任。
17、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社区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社区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社区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社区:重点考核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社区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社区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一类社区:汇嘉园、汇芙园、阿勒泰路、锦福社区
二类社区:天海、金泰、头宫、公交、嘉和园社区
三类社区:平顶山、克西路、北园春、泰琇、汇珊园、新通社区
三、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根据《沙依巴克区环境综合整治竞赛考核评比办法》、《沙依巴克区市政市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一)巷道清扫保洁评分标准(15)
1、不按时清扫,3处以上扣分;不及时保洁,3处以上扣分;整条街巷未清扫保洁、卫生脏乱扣1分;
2、巷道有垃圾污物,每处扣分
3、巷道有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每处扣分;
4、巷道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作业,清扫质量不达标,每处扣分;
5、背街小巷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
(二)垃圾桶(箱)站点管理评分标准(10分)
1、垃圾容器摆放不整齐或不按规定设置及外体不干净的扣分;
2、垃圾容器未满而周边有散乱垃圾,发现一处扣分;
3、在卫生区域焚烧垃圾、树叶、杂物,查处一处扣分;
4、垃圾桶(箱)站点周围有污水、污物或有严重蚊蝇孳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分;
5、垃圾站点清运不及时,发现一处扣分,不按规定堆放或清运不干净,发现一处扣分;
6、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容器满溢,每处扣分。
(三)袋装垃圾收集站管理评分标准(7分)
1、袋装垃圾收集站(点)未按时开放扣分;
2、未实行袋装化管理或将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装站及站点周边有散乱垃圾的,发现一处扣分,由此影响清运工作或造成清运机械损坏的,发生一次扣分;
3、袋装垃圾站站容不整,设施不完备,标志和提示文字、图案不清或缺损的扣分;
4、袋装垃圾站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处扣分;
5、袋装垃圾站内堆放各种物品的,每处扣分;
6、袋装垃圾站内外、地面脏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处扣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巷道流动摊贩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未按要求发现一处扣分;
2、电线杆、树木上有悬挂物,发现一处扣分。
(五)市场和指定地段的摊位管理评分标准(5分)
1、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市、收市的,发现一处扣分;
2、摊位摆放不整齐的扣分;
3、摊位周边有垃圾的扣分;
4、摊位没有垃圾容器的扣分;
5、市场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时清理扣分。
(六)冰雪管理评分标准(15分)
1、冰雪责任不落实扣分;
2、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雪任务的,一处扣分;
3、树沟林带未按标准堆放积雪,每处扣分;
4、在规定时间人员未到位的,扣分。
5、未按要求清运冰雪的,扣分。
(七)建筑物容貌评分标准(9分)
1、巷道两侧建筑物上有明显污迹和尘土的,每处扣分;
2、建筑物有陈旧、破损,严重褪色的,每处扣分;
3、建筑物、商店橱窗或公共设施上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分。
(八)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管理评分标准(7分)
1、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有污物,每处扣分;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社区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社区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社区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社区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社区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社区每周总评得分由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社区主要领导及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社区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社区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社区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社区,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社区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社区领导责任。
17、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社区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社区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社区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社区:重点考核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社区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社区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一类社区:汇嘉园、汇芙园、阿勒泰路、锦福社区
二类社区:天海、金泰、头宫、公交、嘉和园社区
三类社区:平顶山、克西路、北园春、泰琇、汇珊园、新通社区
三、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根据《沙依巴克区环境综合整治竞赛考核评比办法》、《沙依巴克区市政市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一)巷道清扫保洁评分标准(15)
1、不按时清扫,3处以上扣分;不及时保洁,3处以上扣分;整条街巷未清扫保洁、卫生脏乱扣1分;
2、巷道有垃圾污物,每处扣分
3、巷道有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每处扣分;
4、巷道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作业,清扫质量不达标,每处扣分;
5、背街小巷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
(二)垃圾桶(箱)站点管理评分标准(10分)
1、垃圾容器摆放不整齐或不按规定设置及外体不干净的扣分;
2、垃圾容器未满而周边有散乱垃圾,发现一处扣分;
3、在卫生区域焚烧垃圾、树叶、杂物,查处一处扣分;
4、垃圾桶(箱)站点周围有污水、污物或有严重蚊蝇孳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分;
5、垃圾站点清运不及时,发现一处扣分,不按规定堆放或清运不干净,发现一处扣分;
6、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容器满溢,每处扣分。
(三)袋装垃圾收集站管理评分标准(7分)
1、袋装垃圾收集站(点)未按时开放扣分;
2、未实行袋装化管理或将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装站及站点周边有散乱垃圾的,发现一处扣分,由此影响清运工作或造成清运机械损坏的,发生一次扣分;
3、袋装垃圾站站容不整,设施不完备,标志和提示文字、图案不清或缺损的扣分;
4、袋装垃圾站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处扣分;
5、袋装垃圾站内堆放各种物品的,每处扣分;
6、袋装垃圾站内外、地面脏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处扣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巷道流动摊贩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未按要求发现一处扣分;
2、电线杆、树木上有悬挂物,发现一处扣分。
(五)市场和指定地段的摊位管理评分标准(5分)
1、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市、收市的,发现一处扣分;
2、摊位摆放不整齐的扣分;
3、摊位周边有垃圾的扣分;
4、摊位没有垃圾容器的扣分;
5、市场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时清理扣分。
(六)冰雪管理评分标准(15分)
1、冰雪责任不落实扣分;
2、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雪任务的,一处扣分;
3、树沟林带未按标准堆放积雪,每处扣分;
4、在规定时间人员未到位的,扣分。
5、未按要求清运冰雪的,扣分。
(七)建筑物容貌评分标准(9分)
1、巷道两侧建筑物上有明显污迹和尘土的,每处扣分;
2、建筑物有陈旧、破损,严重褪色的,每处扣分;
3、建筑物、商店橱窗或公共设施上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分。
(八)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管理评分标准(7分)
1、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有污物,每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