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门维修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厂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工程所需的门类产品,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产品:见附件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人民币 圆整(大写),¥ 元(小写)。
包括:
第四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jg/t177-XX自动门系列的要求。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作为预付款。
2. 乙方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当日经甲方有关部门到场验收后,当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进入安装阶段。
3.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当日经甲方有关部门到场验收后,当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
第六条 甲方责任范围
1甲方应提供技术要求。
2甲方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 乙方责任范围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至甲方工地测量门区尺寸。
2. 对门区地面及现场情况进行测绘,并负责将测绘情况与甲方通告
3. 负责产品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
4. 负责对甲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的培训和指导。
5.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
第八条 交货及安装工期 乙方应在XX年 前将设备运至甲方的指定地点,完成所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 验收 乙方在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单》。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场进行验收,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条 保修期及维修
1. 乙方保证设备全新。
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个月。
3.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2天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并限期乙方修理、返工,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记延误一天支付对方违约金50元/天,甲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延误一天支付对方违约金50元/天。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后的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机关或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 知另一方。否则,因为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1. 在双方签字确认技术方案后,如甲方对合同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等提出变更,须对本合同款作相应调整。
2.在合同签订后欲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需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除正文外,还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
以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为保护商业机密,本合同所有相关资料在未经对方许可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和执行: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