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顾问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拟定收购兼并事宜的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委托乙方处理与甲方收购兼并有关且需乙方处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向乙方提供为起草有关本次收购兼并咨询顾问报告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之文件、资料;
4、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作为甲方咨询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事宜的咨询顾问服务,比如:收购兼并前期与目标企业所在地政府、大股东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协调,协助并购谈判工作,协助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申报工作;
2、为甲方本次收购兼并提供策划、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拟定相关收购兼并方案,并就其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关建议书;
3、为甲方选择其他专业中介机构提供相关建议,就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财务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咨询建议;对其他当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
4、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的运作、信息披露等有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5、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之关联交易出具咨询顾问报告;
6、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调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指定专门人员,组建工作班子,从事上述各项工作。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乙方责任(即工作内容),以及对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预算结果,并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咨询顾问的咨询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费用分为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本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收购兼并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之保密义务,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2、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工作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仟之五算罚息,直至实际支付止。
五、甲方承诺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诺以本次合作为基础,在甲方收购兼并项目中将选择乙方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有关开户银行及联络方式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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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1」 「2」